曾云風在床邊坐了下來,看著這個眼前已經滄桑的不像樣子的老人,說道“我回來了。”
“咳咳,咳”老人再次咳嗽了幾下,使勁睜開自己已經朦朧的雙眼,瞅著眼前的這個男人。
他嘴角微微露出笑容,“我還以為你永遠都不會再回來了。”
他的仿佛要用盡自己最后的一次力氣,曾云風深深的嘆了一口氣,“我給你寄回來那些東西,你為什么不用”
托尼布朗搖了搖頭,“神給人的生命是有定數的,無論怎樣掙扎,終究要歸于神的懷抱。”
曾云風給托尼布朗掖了掖被子,然后將他扶起,將枕頭靠在他的背后,讓他微微坐起。
托尼布朗看著眼前的曾云風,說道“我知道,你并不太喜歡我說的話,也并不太愿意相信什么神。”
“雖然我沒有刻意打聽,但是我也知道在海洋上出現了一個叫羅耶史密斯的男人。”他笑了笑,“臭小子,原本我以為你會隱姓埋名,不會透露一丁點兒自己身份的來源,可是沒想到你竟然還還記得自己是個鐵匠”
“人確實不應該忘本,我聽說了太多你的故事。”
“殘暴,血腥,前些年,你的故事在我這里,在皇家港,那就是一個又一個惡魔的傳記。”
“小孩子聽了都嚇得不敢哭了。”說著,他又笑了笑,“后來你的聲音漸漸消失在海上,但是越來越多的人來到加勒比海追尋著傳奇的足記。”
“你接納了很多人,也幫助了很多人,也不再像原先那樣殘暴,原本我還擔心,終有一天,你無法回到神的懷抱,但是好在你本性不壞。”
對于托尼布朗的話,曾云風并不贊同,他這個人也許永遠也上不了天堂,死在他手上的人命以及消亡在他手里的亡魂幾乎無法計數。
如果真的有上帝,上帝根本不會接納他,這本來就是一個無解的局。
曾云風不太相信神,也更不相信神創造了世界。
他更相信這一切來自于巧合和偶然,人也無法真正的將信仰寄托給神,指望神來拯救這極其的可笑。
近鬼神而遠之,這是曾云風一向在做的,但是很多時候他更想探索神的不同。
在曾云風的眼里,神并沒有什么區別,他們一樣有七情六欲,一樣有悲歡離合,一樣有變態和神經病。
他們不會莫名其妙的悲天憫人,也不會憐憫這世間的滄桑萬物。
他們就是他們,一群自私而又無情的家伙,其實跟人類并沒有太多的不同。
至于是誰創造了他們,誰又是人類的起源,曾云風暫時并不想探究,因為這根本沒有營養。
在曾云風的認知里,人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活著,而且是為了活下去,是為了活的更有意義。
當然,這個意義是針對于自己和整個族群而言的。
至于其他并不太相干,至于那些遠大的理想,美好的愿望,如果在人生路途之中能夠實現,為人生的旅途中添一些色彩自然是極好的。
但是如果沒能實現,也不必太過感傷,每個人活著都有每個人的活法,都有每個人最后的蓋棺定論。
人的生命極其短暫,但并不意味著就一定毫無意義。
人的生命如果和那些神和其他種族相比,可能渺小的就如同大海里的一滴水,根本不值一提。
人類接受新生,也接受死亡,奮力拼搏,勇于創造,在極短的生命里綻放出自己最想要的色彩,這才是人們活著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