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件事,錢轉到我賬上以后,替我去一趟國稅局,把稅給交了。依法納稅是公民應盡的任務嘛,這個節骨眼上,我可不想被人抓到把柄!”李衛東開口說道。
“好的,我馬上就去辦這件事情!到時候把納稅的單據給你送過去。”王凱平開口說道。
“對了。過兩天,幫我散個傳言出去。”李衛東陰沉的笑了笑:“就說廠里的賬上沒有錢了,這個月的工資會拖延幾天再發放,還有獎金也會取消。”
……
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法》是1980年公布的,之后歷經多次修正,終于變成了現在的模樣。
而在**十年代,個稅法并沒有有很嚴格的執行,畢竟那時候剛從計劃經濟時代走出來,國家的發展程度也不高,便是想收繳個稅,也受到很多客觀條件的制約。
1980年制定個稅法的時候,就已經明確規定,像是工資、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哪有人會去真的繳稅!
當時的個人所得稅主要是依靠納稅人主動申報,但凡讓人主動交錢的事情,絕對不會有人積極。
比如一個房東,把房子租給你,房東肯定把租金踹到自己腰包了,怎么可能主動去報稅?稅務機關也沒有那個功夫挨個去查房東有沒有繳稅。
個稅申報這種東西,是近幾年才有的產物,在此之前老百姓都是悶聲發大財。像是工資個稅、稿酬個稅這些提前扣了的,那是沒辦法。
直到后來國家也是出臺了一系列退稅的政策,這才使得很多人愿意去申報個稅。
按照1980年的個稅法規定,承包企業的所得應該算做是紅利所得,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李衛東作為一個守法公民,當然不會偷稅漏稅,這20%的個人所得稅肯定是要繳納的。更關鍵的是,交了稅之后,這筆紅利所得就變成了李衛東合法的收入。
……
一周后,楊鵬和王海濱二人前來接管服裝廠。
李衛東在交接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開口說道:“行了,交接完成了,楊廠長,我不耽誤你了,先走了。”
李衛東說著,走出了會議室,不一會,那幸福二五零的“突突”聲響起,隨后越來越遠,楊鵬便知道,李衛東已經離開了。
“呵呵,繞了一圈,這服裝廠還是我的!而且我現在還有四百萬美金的訂單。李衛東,你想不到吧,忙活了那么久,最終還是給我做了嫁衣。”
楊鵬得意的笑了笑,隨后干咳了一聲,清了清嗓子,開口說道:
“同志們,我叫楊鵬,可能大家都認識我,從今天開始,我就是咱們服裝廠的廠長了。在這里,我中心感謝組織對我的信任和關心,感謝總公司的各位領導對我的器重!
這次擔任服裝廠的廠長,對我來說不僅僅是一種認同和理解,更是一份期望和重托,同時也是一次巨大的挑戰和考驗。我將把今天,作為一個新的起點,盡快的進入到工作當中,勤勉盡職、扎實工作、有所作為,在此,我要做三個方面的表態……”
楊鵬開始了他的就職演講,洋洋灑灑的說了一萬多字,全都是冠冕堂皇的套話,耳朵本來就不太好使的副廠長王京,更是忍不住的只打哈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