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法醫助手認為是兇手留在眼部周圍的傷口特別多,所以才會導致皮膚變成這樣,但莫海右覺得這些紅點不是傷口,首先,它們的直徑范圍比臉部傷口的直徑范圍小得多,其次,這些紅點看上去就像是浮在臉部表面,莫海右為此特地對尸體的眼眶進行了詳細檢查。
確定紅點只是浮在皮膚表面的,像是傷口,但其實是皮膚的一種病態的表現,再進一步深入,他發現尸體眼眶周圍那部分皮膚,被化妝品侵蝕得很嚴重,好像是她每天化妝的時候只化眼妝一樣。
這樣一來就非常奇怪了,沒有哪個女人化妝會只畫眼妝,而且不用打底霜的話,直接上彩妝的情況會非常糟糕,但尸體看上去就是如此。
這就是令莫海右好奇的地方,兇手毀壞尸體臉部的行為找不到具體的目的,如果勉強來說的話,有可能是為了掩蓋眼部皮膚顯示出來的這些特征,掩蓋這些有什么用呢?
莫海右不斷揣測著兇手的想法,感覺都不是自己滿意的答案,這令他多少有些焦躁,但法醫的性格,并不會將這些顯露在表面上,仍然沉穩的指揮著工作。
尸體頭發產生的疑問已經講過了,接下來便是肚子上劃開的傷口,身體非常肥胖,內部幾乎都是黃色的脂肪,要翻開層層疊疊的脂肪和皮下組織,才能夠看到內臟。
腹部傷口幾乎一氣呵成,一刀就劃透了脂肪層,鮮血噴涌而出,所以兇手用的力氣非常大,而且看刀口的方向,有可能是兇手整個身體撲向被害者,利用身體的重量將刀插入被害者腹部的。
因為刀是直直插入,插入點非常深,然后向一側豁開,豁開的方向由深及淺,說明所施的力道漸漸變小,尸體的一只手被插入腹部,初步判斷是因為兇手不想讓腹部的傷口合攏。因為被害者實在是太胖了,刀一旦離開脂肪層,傷口就會立刻被肥肉擠到一起。
但用被害著自己的手撐開自己的傷口,這樣做未免太過于殘忍了,連莫海右都有些不忍,驗完傷口的那一刻,再輕輕將傷口復原,并把被害者手上的血跡擦干凈。
除了以上這些之外,傷口內側基本沒有發現其他的東西,也沒有中毒的跡象,死者是失血過多而亡,這一點毋庸置疑。
然后是尸體的另一只手,兇手明顯也將它塞入過腹部,再拿了出來,讓它自然地垂在座位一側,露出座位的指尖部分也很少,不仔細看根本注意不到。
兇手應該是想要在特定的時間讓人發現尸體,但問題是,他是如何掌握這個時間的呢?根據調查,皮卡車從一大早就停在了機場后街,期間也有工作人員從上面搬運過東西,但是都沒有發現尸體。
雖然工作人員并沒有進入那輛裝有尸體的皮卡車,但車子的車窗是透明的,從正面很容易就能發現尸體。這難道說明了尸體是所有工作人員離開之后再放入車子里面的?
不,并非如此,現場的座位皮套上留下的痕跡,很明顯告訴莫海右,尸體在鮮血噴濺到上面之后,就沒有被人再次挪動過。
鮮血已經開始變色,說明尸體被放置了很長時間,最起碼超過了六七個小時,也就是說,皮卡車被放置在那里之前,尸體就已經在皮卡車上面了。
那就只能說明當時在搬運貨物的工作人員,是王明朗和王莉莉,亦或者是兇手本人假扮的,這一點當然需要付巖去證實。
以上所有的細節,莫海右都在驗尸報告中詳細寫明了,這是他發出的第一份驗尸報告,應該已經到了付巖的手中,接下來就是第二具尸體和第三具尸體。
他們分別是死在王海成家中的王海成母親和警員沉木嚴,這兩具尸體所體現出來的疑點,在寫前面部分的時候,我已經相對詳細的敘述過了,莫海右所寫的驗尸報告,也圍繞著那幾個部分展開,等付巖向莫海右詢問的時候,我們再來聽法醫先生的具體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