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太爺審案,自然是要先問原告,再問被告。
而楊大爺夫婦倆自然是大呼冤枉,并且直言今天他們賣出去了上百個麻球,并未聽說哪個人吃了之后中毒了。
李縣令也不是個蠢的,自從上次江大人來了之后,他就意識到自己一定要做出一些政績來,否則,自己怕是要在這邊遠小縣里待上個十年八年的了。
“來人,呈證物。”
證物,自然就是吃剩下的那一半的麻球了。
李縣令看了這半個麻球,又命人驗了之后,確定這麻球的斷口處是有毒粉的。
可就是因為這樣,李縣令才覺得不對了。
這麻球他也是吃過的,知道這是油炸之物,按理說,油的溫度那么高,怎么可能還會保留粉狀物?
這不合理!
李縣令的眼睛一轉,“來人,去死者家中,將死者生前接觸過的所有吃食包括茶水,全都帶回來。”
“是,老爺。”
“慢著,師爺陪著一起走一趟吧。”
“是,大人。”
李縣令下令的時候,眼睛緊緊地盯著堂下跪著的那個婦人,見其面色陰郁,眼神閃爍,便知道這件事情只怕沒有這么簡單。
這死的是鎮上一個小有名氣的木匠,家底兒還行,早些年在府城做工,攢下了家業。
至于這個婦人,是木匠去年新娶進門的繼室劉氏。
他的元配在生第二胎的時候難產而死,之后,木匠一個人過了兩年,這才又娶了一個。
蘇錦繡等人都在外面圍著,想看看這案子到底如何審。
李縣令聽完了手下人的匯報之后,便下令將這木匠的兒子帶過來。
婦人動作一滯,“大人,我那繼子昨日與同窗約好了去上山賞景,可是民婦并不知道他去往何處,所以,怕是一時半會兒找不回來。”
李縣令沒說話,只是陰沉沉地瞪了她一眼,隨后又繼續看那張狀紙。
這狀紙是婦人到了衙門口請了一位秀才公寫的,言簡意駭。
“你這狀紙上所寫是楊大富為了私仇才會給你丈夫下毒,是何私仇?”
“回大人,具體的,民婦也不知,只是知道前幾天我當家的出去買糕點,與那掌柜的絆了幾句嘴,回來后便悶悶不樂,只說那掌柜的是個小心眼兒的,定然不會放過他。”
李縣令又問楊大富,也就是蘇錦繡的舅舅。
“大人,冤枉呀!小人根本就不認識這木匠,他之前的確是來買過幾次點心,可是小人壓根兒就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連姓什么都不清楚,又如何會與他有私怨?至于他所說的絆嘴,不過就是買東西正常的討價還價而已,還請大人為小人做主!”
蘇錦繡看出來了,這件案子十成十跟大舅沒有關系。
倒是那個婦人,有些嫌疑。
李縣令又審了一會兒,才明白主張來報案的是這個木匠的一個堂叔,他本來是找木匠幫著給孫女打一套家具作嫁妝的,沒成想,竟然撞上了投毒。
“堂下下跪何人,報上名來!”
孫老二哆嗦著,“回大人,小人孫老二,是狗,哦,是死者的堂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