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繡十四,這么早成親的大有人在,還有人十三上就被嫁人了。
蘇錦繡本人也沒有覺得哪里不對。
在大興,女子十三四歲成親才是正常的,十七歲若是還沒有婚約,則是要被強行官配的。
而且民間守孝也只有幾個月的孝期,不像是那些達官貴族們,一守孝便是一兩年。
正所謂禮不下庶人,不對百姓苛求完備的禮節。
越是有功名在身的人,所忌諱的事情就越多。
柳承恩卻覺得蘇錦繡還太小了。
一個十四歲的小姑娘,就算是身體發育地再好,也不過就是一個初中生,所以,他還是沒有辦法說服自己對一個小姑娘下手。
不過,他也是個聰明的。
當初不同意今年完婚,就是覺得蘇錦繡太小了。
既然是阿娘請大師算過的,那就只能按時完婚,不過,他還是單獨跟阿娘說了,只成親,暫時不圓房。
給出的理由也很常見,就是自己還要讀書考取功名,這是再正大光明的理由不過了。
也因此,柳承恩才會想著再建一處竹屋,到時候,他和蘇錦繡分房睡。
方氏一聽是為了能專注于讀書,自然也是十分支持的,所以也便不強求了。
在方氏看來,今年成親,明年下場,若是中了秀才,也便可以圓房了。
哪里知道柳承恩想的是等蘇錦繡十七八歲以后再圓房?
柳承恩這里準備新房,又特意帶人去山上挖了一些野花回來,特別是知道蘇錦繡會做鮮花餅,又特意多挖了幾株的薔薇花和菊花回來。
山里頭的花花草草很多,只是普通的百姓們,吃飽飯就是最大的追求了,誰會有那個閑情逸致去賞花?
而且,山里面大部分的花草也都是不值錢的,所以沒有什么好在意的。
柳承恩回村的第一天,就拿了銀子去了里正家,圍著自己家又買了幾分地。
柳承恩都想好了,以后就把自己當成吃軟飯的,讓娘子來養著自己,這樣一來,至少能讓某些人不敢來打他的主意。
畢竟,媳婦兒可以貼補自己,沒道理再去貼補別人!
至于點心,甚至柳承恩也想過,要不要讓繡姐兒繼續做。
可是想到要天黑著就得起來,又覺得過于辛苦,所以開始盤算著是不是可以有其它的進項。
柳承志拎著兩只野兔過來,“四郎,多謝你教我設陷阱了,這兩只兔子給你家添個菜。”
柳承恩笑道,“這怎么好意思?你也是好不容易才獵到的。”
“不打緊。我家里還留了。”
柳承志是族長的孫子,這關系說近不近,說遠不遠的。
嚴格來說,柳承志的爺爺和柳承恩的爺爺是堂兄弟,所以,若是按大家族的那套嫡旁論來說,柳承志這一脈算是嫡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