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她也想起來前兩天回來路過時,看到阿武在巷子里同人談話。還起了爭執,想來就是這人了。
吳清竹詢問了一番這才知道,早些日子找人已經排了好幾次的流氓來家里騷擾,不停的逼迫,非要把房子賣給他。
阿武是個死性子,死活都不愿意把房子賣出去,這人沒辦法,便跟阿武大吵了一架。
在幾人的威逼恐嚇下,這人即使心虛,嘴也硬的緊。
賀蘭小綿羊一想,這胡同的兩邊都有住戶,當天肯定有人聽到。
于是便扒著墻頭去詢問住戶,果不其然,那天的爭吵很大,眾人都聽了個仔細。
一時間,又跑出來幾個人,站在巷口,愿意出面證人。
忽然一人開口道:“左阿公每天習慣坐在子上曬太陽,可以找他問問,那天有沒有看到什么。”
熟讀四書五經的小石頭也明白這中間的重要性,拜托了眾人幫忙,便匆匆地跑了出去。
而這人幾次三番的像外沖去,都被眾人攔了下來。
雖說平日里看不上阿武這個讀書人,可是鄰里鄰居住了這些年,多少也是有點感情的。
如果阿武真的是被這人,害得,可不能輕饒了去。
這人也是一臉苦相,躲在墻角抱著腦袋,也不開口說話。
等到小石頭領著一位老人到來,并且指認,阿武家的火就是這人放的后,眾人便氣勢洶洶的壓著這人朝著官府走去。
說來今日也是巧了,正好這人出現,小石頭就逮著了。
正好有吳清竹二人在,幫著縷清思路,這才找到證人。
緊接著,送去官府,待的幾板子下去,這人立馬承認火是他放的。
只是,人不是他殺的,況且,火也不大。
有人覺的這人說的有理,也有人覺得沒理。
沒理在于,阿武確實因為他這把火,死了。
見一時沒個結論,吳清竹這時也抬步走進公堂。
“大膽,堂下何人,見本官為何不下跪。”
“稟大老爺,小子是蔡縣的秀才,吳清竹,也是個讀書人,秀才功名。”
“哦?倒也是不錯,你走出來可是有話要講?”
“我記得,我朝廷有規定,凡是案件沒有個定論之時,便可依據案宗,去找相似的案件,按照以往的判定,下結論。”
“是有這個規定,你知道有類似的案子?”
“國朝四五年前,一商販,拿著幾根大竹竿,放在路邊,一不小心,竹子滑落下來,把房頂的磚瓦帶了下來,導致房子傾斜,壓死一人。不知道大人還記不記得。”
這位大人眼前一亮,忽然想明白了什么似的,看向吳清竹。
“本官自然記得,最終洪大人拍定,這位商販不看好自己的東西,隨意擺放導致人家丟了性命。判定,十年的牢獄之災,并且賠付了十兩銀子。”
“大人說的沒錯!”
“哈哈,倒也是跟這個案件一樣,既然如此,本官也沒有什么為難的。”
緊接著,一拍板子,開口道:“堂下的趙四,你還有何話要說!”
“草民……”
“既然無話可說,那便判你賠付這孩子十兩銀子,并且關進大牢,你可服氣?”
“草民……”
“既然無話可說,那便執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