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寧用的居然是皮鞭,這倒是挺符合丁寧的氣質的。
丁寧后背的夾層內拿出了一個布袋子,從里面順出了半枚金幣遞了過去。
路橋驚訝的開口道:“金幣還能劈成半枚半枚用的嗎?”
“這種用法登不上大雅之堂,但民間一般都是怎么交易的。半枚五百銀幣,還能切成四分之一枚算作二百五銀幣。有的老板不喜歡收點數,就是那種虛擬的貨幣。就好像這位老板來之前就說清楚了,我總不能揣著一堆銀幣吧?”丁寧解釋道。
“不好意思先生,我們店只收現金。”店鋪老板笑了笑。
此時的丁寧將皮鞭一甩,橫平豎直的擺在小巷內。隨后丁寧一拉,皮鞭就好像有靈性似的抽了回來綁在了腰間。
丁寧一套動作做完,腰間此時多了一條皮鞭形狀的皮帶。
路橋點著腦袋,看是看大胡子老板面前的貨柜。這一眼看過去,路橋驚呆了。
一眼掃去皮鞭、帶尖刺的高跟戰斗靴、綁成龜甲樣式的麻繩、帶繩子圓形的類似口塞球的物體。
這根本就是那種情……趣用品店,路橋笑著:“老板,你這里是不是特別受女孩子歡迎?”
而大胡子老板此時樂呵的看著路橋:“怎么小伙子你也有興趣嗎?”
路橋抓起了類似口塞球的物品詢問道:“師傅這個是啥?”
“煙霧彈,限時特惠三百銀幣一顆。”師傅解釋道。
丁寧從腰間拿出了兩枚口塞球:“我也是在老板這里買的,一對一的時候有奇效。還有逃跑的時候,我覺得是好東西。”
“識貨。”大胡子老板比了個大拇指。
路橋尷尬的放了下來:“不用了,沒事。”
馬龍看著路橋開口端:“如果單純是在這里挑選的話,很容易挑花眼的。你最好要有一個規劃,比如我腿腳厲害就改裝腿腳。”
“有沒有那種,我站在這里就可以打到幾百米外的人的武器?”路橋詢問道。
“槍嗎?”丁寧解釋道。
路橋點著腦袋:“對對對,AK47啊、M16啊、藍火加特林啊。有沒有這些?”
馬龍和丁寧聽得一頭霧水,路橋尷尬的解釋道:“就是你們說的槍。”
“很少人用槍作為武器的,因為根本沒用。”丁寧連忙回答。
“士兵一般都沖鋒,你真用槍很容易打到自己人。況且一對一的情況下,長槍排不上用場。短槍拔出來還沒怎么用就被打倒了。你如果真拿槍,我一秒鐘就能踹翻你。很不實用的,你確定嗎?這種東西,一般都是暗殺用的。趁著對方沒帶頭盔的間隙,一發把人打死。”馬龍回答。
“你不懂,我們那個年代興這些玩意。”路橋興奮的說。
“我還是勸一勸,正規戰場上,普通的子彈傷不到我們。穿甲彈是有效果可是價格很高,你有多少錢啊?”馬龍知道路橋有一萬八的存款,但此時假裝不知道的詢問。
路橋自然展示了自己的錢,馬龍假裝驚訝:“一萬八可厲害了,但我想也就夠買一把手槍配一副頂尖的穿甲彈夾了。我倒是知道什么地方有,幫你搞一把防身倒是可以,練好的話近身一打一說不定能有奇效。不過路橋,你是怎么有那么多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