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聞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奸究服。今予獲承太初祖黃帝之洪業,托位公侯之上,夙夜戰栗,永惟百姓之急,未嘗有忘焉。今雖胡虜未滅誅,蠻僰未絕焚,盜賊未盡破殄,然民眾動搖,江湖騷動,為全元元,救愚奸,予興奉九廟,今九廟將成,故大赦天下。”
“郡國系囚減死罪一等,刑徒赦為庶人,犯法匿于江湖者,在詔書前亦釋除。唯謀反、不道、大逆之首惡,不用此書,其余從逆者俱赦之。”
皇帝王莽這份詔書一傳到茂陵,已經在家里從春天憋到夏天的馬援歡喜不已。
“看吧,我就說必有大赦!果然沒錯。”
是沒錯,但這也遲到太久了吧。
馬援當初釋放萬脩一起逃走,跟第五倫篤定說肯定會有大赦,并非空穴來風。而是因為馬援知道,從前漢到今朝,赦令這玩意,實在是太常見了。
漢朝前幾代時,大赦還是一件嚴肅的事,一般放在新帝踐祚、立后、改元、立皇太子、郊祀時例行頒布。
不過自從元帝以降,隨著國力衰弱,災異頻繁,按照春秋里“災異譴告”的理論,老實巴交的漢元帝往往會下詔罪己,檢討過失順便來一波大赦挽回民心。
結果元帝在位十五年,十三赦。成帝在位二十六年,十四赦。
到馬援漸漸長大的哀帝、平帝時,更是幾乎年年頒布赦令:哀帝六年五赦,平帝在位時王莽當權,為了收買人心體現仁政,完成了五年五赦的成就,而從居攝三載到正式代漢,甚至到了半年一赦的頻率。
不過自從王莽正式繼位后,大赦卻變得罕見起來,遇上災害也不搞罪己詔了——諸如涇水雍塞改道,他就不承認那是災異,反倒是祥瑞呢。而這一次大赦找的理由居然是:為修筑九廟討個彩頭。
原本馬援對大赦并不太在乎,在邊塞與萬脩沒羞沒躁的落草,替天行道懲惡揚善,可不比回關中謹小慎微的活著痛快。但他的女兒對婚事唯一的要求,就是出嫁時,老父親能光明正大在場,這讓人聞之落淚的懇請,讓馬援愧疚不已。
盼星星盼月亮,大赦終于來了,這次寬赦范圍很廣,比如那個“上書為妖言”,建議王莽歸位于漢被說成是瘋子的郅惲都被釋放。
萬脩的“謀殺人”亦得以免罪,只是他現在以“任俠”之名在新秦中做了校尉,恐怕暫時沒法用真名了。
這都能赦,就更別說馬援那輕飄飄的“縱囚”之罪了。
馬援當天就立刻出了門,大搖大擺地在茂陵大街上逛了一圈,和認識的所有人高調打了招呼,告訴縣里人,他馬老四又回來了!
旋即便讓人去通知第五倫:“告訴伯魚,我家的嫁妝已經準備好了。”
“他家何時來納征?”
……
第五倫同樣盼這一天很久了。
這場大赦,不但讓第五倫昔日克進牢獄的幾個上司得以獲釋,諸如因貪濁被捕的長陵縣宰鮮于褒、失守邊塞的梁丘賜。
京師無數因私鑄錢而犯法的刑徒得以解下脖頸上的鎖瑯,脫掉身上的赭衣,高呼天子圣明。
而這也意味著,兩年前,作為公府冼馬被王宗牽連,因“為官失職”罪名而遠徙西海郡的從兄第八矯,終于得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