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出濕漉漉的手,想要托起沈幼宜精致的下巴。
“煩死啦。”沈幼宜后退,一把撥開林鹿的咸豬手。
然后轉身離開。
“別走啊,一起唄。”林鹿恬不知恥地做出了一個邀約的手勢。
“滾。”沈幼宜輕聲啐了一口。
“哈哈哈。”林鹿一臉壞笑。
臭流氓。
沈幼宜無可奈何,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讓她拿褲衩了......
但是兩個人還沒有發展到互相幫對方洗褲衩的地步。
還差最后一層窗戶紙。
就像林鹿說的那樣,找一個老天爺也看不見的地方。
其實他已經很享受現在這個狀態了。
沈幼宜也是......
第二天。
林鹿沒有選擇貓在家里爆錘女主播什么的,而是獨自一人去到了二環內的各大購物中心。
然后為自己挑選了一套像樣的衣服。
fearofgod的排扣工裝褲一條,加拿大鵝一件,LV的七夕限定高領羊毛衣一件。
鞋子就不用買了,懶得提鞋盒,穿的是前段時間買的一雙普通aj。
將舊衣服寄存在商城暫存柜里。
林鹿對著鏡子上下審視了一遍。
嗯,平平無奇的神豪。
全身上下的衣服也就不超過5萬而已。
太平平無奇了,我最愛的女人還住著租來的小兩居里,在兼職畫畫賺錢養家。
你看看,多么勤勞樸素的兩口子啊。
“草率了,早知道先網購回來,然后就不用像今天這樣匆忙了。”林鹿自言自語道。
為什么不帶沈幼宜呢?
一來顯得自己很有錢,大手大腳地花錢會對沈幼宜產生心理陰影。
我是抑郁癥好伐,辛辛苦苦賺一萬連你的一件毛衣的買不起!
我配不上你,林鹿!
分手吧,嗚嗚嗚。
“嗚嗚嗚,嚶嚶嚶。”
“哈哈哈。”林鹿笑得合不攏嘴。
但說到底,現在的確不是帶她出來買買的時候。
還得再等等。
二來,在遇到沈幼宜之前,他太喜歡一個人了。
一個人逛街,一個人吃飯,一個人打游戲。
以前不是有個什么小說么?
一個人生活就能變強。
林鹿現在就覺得他很強。
于是,人模狗樣的林鹿邁著六親不認的步伐,走向帝都最繁華的商圈大街。
先后去了蘭博基尼和賓利的4s店。
他太想要一輛能裝裝裝的買菜車了。
既要能裝,又要能裝。
蘭博基尼的URUS和賓利添越無疑是很好的選擇。
都太特么能裝了。
至于庫里南就算了,他hold不住,而且錢包吃緊。
但是在試駕了兩款車之后,他不是很滿意。
賓利的內飾堪稱奢華至極,尤其是中控上面那款百年靈陀飛輪時鐘,時針滴答滴答地跳動著,簡直挑撥著他的心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