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獄地下城的白天黑夜沒有過渡,幾乎是眨眼間就變亮了或變暗。
盧克松已經遠遠地看到那個小村子。
他從摩托車上跳下來,直接一腳把摩托車踢倒在地。
“去尼瑪的,一路上蹦死我了。”
他慢慢往小村子方向走去。
這個村子應該不是阿卡姆村子,因為外面沒有石柱。
能看到這座村子像個堡壘,有人收集到很多的石塊把它們壘起來,弄成一座像中世紀的小城堡,簡易的小城堡。
盧克松又習慣性自言自語道:
“資料上好像是這么寫的,這個哈特老爹應該是六七百年前墮入靈獄地下城,他后來成為巴萊特十號街的亞拉姆,他非常好色,可他又是個清教徒。
光明教會的男清教徒是不可以接近女色的,可是哈特又忍不住想要偷吃,那怎么辦?他干脆收養了一大堆女兒們,大家都叫他哈特老爹。
他嫌棄巴萊特十號街太吵鬧了,索性帶著女兒們跑到這個地方來住。在這里,他即是國王,又是爸爸,也是丈夫。”
盧克松點了根煙,再次吐槽道:
“唉,我特么的特別不喜歡出這趟差,不是跟一幫神經病打交道,就是跟一群白癡打交道,現在又要跟一個通緝犯、強尖犯、亂輪犯打交道,真是太衰了。”
他站在那里,先把煙抽完,再把它踩滅,這才繼續慢慢往前走。
很快走到那塊大石頭前面。
大石頭后面準確蹦出一個身穿軍裝,抱著卡賓槍的美艷女郎。
她帽子戴得歪歪扭扭的,槍口卻是筆直的,直直指向盧克松的胸口,示意他站住,雙手舉起來。
盧克松忍不住搖搖頭,再次吐槽。
真特么的腦殘,怎么會派個女尸體在這里站崗放哨,就不懂得考慮一下,派個會說話的魔靈么?
盧克松試著跟她交流。
“嗨,靚妞,你很漂亮,你能不能進去告訴你爸爸,他有個好朋友來拜訪他,謝謝!”
不得不說,盧克松很會說話。
他充分摸透了喪尸們的喜好,幾乎所有的喪尸都喜歡別人稱呼他們為帥哥或靚妞,只有極少數變態喪尸會故作矜持,會假裝討厭別人夸他或她很漂亮。
這位漂亮的軍裝制服美艷女喪尸認真看了看盧克松,真的點頭示意讓他在這里等候,她轉身往城堡去了。
盧克松很滿意自己的口才,他就是那種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人,所以他最適合來靈獄出差。
不過,他也很討厭自己的優點總是給自己帶來討厭的差事。
他剛才隨便瞄一眼,就知道她是女喪尸。
有修煉的喪尸和我們活人在外表上是很難分辨出來的,只能憑感覺或觀察他們的眼睛來仔細辨別。
如果她們的眼睛是渾濁的,目光是迷離的,那她可能是喪尸,而且她們身上不會有尸臭味,因為她們平時有修煉,不吃生肉不吃腐爛物,只吃我們人類的日常食物。
所以她們的身體是活的,身上的細胞和我們活人沒有區別,皮膚也是光滑有彈性,只不過缺乏溫度,抱起了會感覺有些冰冷,體溫大概只有33攝氏度。
只需要把這種有修煉的美艷女喪尸想象成是一個冷峻的啞巴美人就行了,而且是沒有生育能力的啞巴美人,她們永遠不需要用小套套。
這種啞巴美人在靈獄地下城里非常受歡迎,因為她們思想比較單純,智商最多只有七八歲孩童的水準。
只要你對她好,她就會死心塌地跟著你,不吵也不鬧,不會吃別的女人的醋,還會真心侍奉你,待你永遠如初戀,永不背叛,永不贈你綠帽。
可想而知,這位清教徒出身的哈特老爹估計就喜歡收集女喪尸吧?
盧克松抬眼仔細觀察這座城堡,它不是很高,也就三米多高的圍墻,但足以攔住那些討厭的魔傀邪獸。況且它們也不會主動來找麻煩,畢竟城堡里有強大的修煉者,并沒有外來生物。
圍墻上還有塔樓,上面也有軍裝美女守著機槍,她們從高處俯看外面,隨時掌握敵情。
這是一座真正的自由王國,屬于哈特老爹的自由王國,準確的說,是他的女兒國。
哈特老爹的戰力有多恐怖?
盧克松想了想,也就比我差一點點吧。
不過已經很厲害了。
至少在這座靈獄地下城南方邊緣地帶六七個阿卡姆小鎮里,他足以排進前五。
當年龍王在的時候,哈特老爹被他死死壓制,現在龍王不在了,哈特老爹享受慣了自己的小生活,也懶得動了。
他干脆把巴萊特十號街扔給那個廢物安迪斯,只要安迪斯能定期往自己的小城堡送東西,送食物,送女人就行。
盧克松等了很久,等得有些不耐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