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定縣,他們完成了農村公共衛生體系的實驗,這回他們打算在城市里開展同樣的實驗,就算在京城這種大城市,能夠享受醫療服務的也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絕大多數貧民得了病也只能和定縣那些老百姓一樣硬扛著。
沈隆和白景泗商量了下,找到警察廳的廳長,說服他把東城內一片區域化為實驗基地,然后聯合京城衛生局,正式成立“試辦公共衛生事務所”;為啥要拉上警察廳呢,這是因為貧民區一般秩序混亂,沒有強力部門的支持,你想干點啥根本沒戲。
在行政上,這里由京師警察廳和北平市衛生局共同管理;在業務上,則由國立京城醫學專門學校公共衛生系負責規劃和管理,并提供絕大部分經費;故而,一所名義上是政府機構,實際上是國立京城醫學專門學校公共衛生系的教學試驗區。
但在一所的組織結構上卻體現出復合性的特點,自成立之初就設立了董事會,由7人組成,京師警察廳廳長為董事長,警察廳衛生科科長、京城衛生局局長以及沈隆、徐定超等知名人士為董事,沈隆同時兼任衛生事務所的所長,董事會負責制定工作計劃、經費預算和財產保管,并負責聘請衛生事務所所長等重大事項。
所長負責一所的具體行政事務,在所長之下設立了5個股:
第一股,統計兼防疫:主要負責全區的生命統計、死亡調查、傳染病管理等。
第二股,環境衛生:主要負責飲水、食品的衛生檢查檢驗,公共場所的公共衛生檢查等。
第三股,衛生保健:主要開展婦幼衛生、學校和工廠的治療保健、居民普通醫療、牙病和結核病的防治等門診工作。
第四股,公共衛生護理:主要負責地段家庭護理(婦幼、傳染病),學校、工廠等群體護理保健及全所的健康教育工作。
第五股,總務:負責秘書、后勤事務工作,并配合牙科門診開設了一個做保健牙刷的工廠。
公共衛生事務所劃分的這片試驗區約莫有五萬人口,辦公地點選在了東城干面胡同一小廟內,而要解決這么多人從生到死各個生長時期可能出現的疾病和健康問題,就必須有一個完善的醫療網。
這個網的基層是地段保健(包括學校衛生和工廠衛生在內),把示范區劃分為20個警察派出所地段,每個地段約有5000名居民,地段居民的衛生保健工作主要是通過家庭訪視(由約10名公共衛生護士和若干護士實習生)來實現的。
這一方案的創造者是開創了“定縣模式”的姚尋源和陳志潛的老師蘭安生,他在1925年擔任協和醫學院公共衛生學教授的時候創造了這一模式,如今又被沈隆給提前了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