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價格上面的分歧,可以慢慢談,具體條件也可以慢慢談。”
會議到了這里,一眾董事會成員,終于算是勉強統一了意見,可以談,但是必須出一個讓人無法拒絕的價格。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里面,瑞恩一直跟著談判團隊,不斷與驚奇漫畫方面商談。
至于《電鋸驚魂2》的發行、宣傳,都交給了二十世紀福克斯,甚至原本已經與試金石談好的合作計劃,都要推遲到圣誕節過后再說。
幾天下來,瑞恩的努力并沒有白費,驚奇漫畫方面同意永久性買斷版權,沒有任何時間限制,不像索尼一樣,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拍攝一部蜘蛛俠影片,才能保住蜘蛛俠版權。
但是買斷價格上面,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一些,而且驚奇漫畫死咬著后期分成收入不放。
哪怕是價格上面,增加到了5500萬美元,驚奇漫畫方面依然沒有松口,死咬著百分之五的授權分成不放。
這可不是什么百分之五的北美票房,或者是全球票房,而是所有收入中的百分之五。
比之前驚奇漫畫跟二十世紀福克斯、康斯坦丁影業達成的協議,條件要苛刻一些。
似乎一切仿佛發生了一個反轉,瑞恩從一個打劫者,忽然變成了一個被打劫者。
“買斷價格上面,我可以同意增加到5500萬美元,但是所有收入的百分之五分成,這條絕不可能。”
“頂多同意票房利潤一項分成,并且只有百分之二。”瑞恩反駁道。
“百分之二?而且僅是票房利潤一項分成!”
“驚奇漫畫同樣絕不會同意,這樣苛刻的分成條件。”驚奇漫畫方面的談判人員,非常干脆,一口拒絕了。
“任何一家公司或者個人,都不會同意這樣的條件。所有收入的百分之五?”瑞恩臉上浮出一絲嘲諷,道:“簡直令人可笑。”
“我們談的超級英雄人物版權,不是超人、蝙蝠俠,甚至不是蜘蛛俠。”
“如果你們繼續堅持的話,我只能跟DC漫畫接觸,或許他們愿意出售一些,看上去無關緊要的二三線超級英雄人物版權。”
一提起蜘蛛俠,驚奇漫畫方面的一眾談判人員,立刻露出無奈神色,他們早就將蜘蛛俠版權賣了出去。
DC漫畫,更是驚奇漫畫最大的對手。
“瑞恩先生,你用不著將DC漫畫搬出來,他們是不會出售任何一位超級英雄人物版權的。”
按理來說,DC漫畫絕對不會賣出旗下超級英雄人物版權,即使僅是一些無關緊要的二三線超級英雄。
但是以DC漫畫與驚奇漫畫的關系,以及多年來的競爭,未必不會賣出幾位二三線超級英雄人物版權,從而阻擾驚奇漫畫獲得急需的資金。
當年驚奇漫畫可是差點將DC漫畫收購,對此一直被DC漫畫視為一種恥辱,絕對不會介意給驚奇漫畫增加一點麻煩。
眼見談判陷入僵局,瑞恩反倒不著急起來,反正現在才是1994年,距離驚奇漫畫成立漫威影業,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
期間驚奇漫畫公司接連破產數次,總有機會將一眾超級英雄人物版權買下來。
至于DC漫畫,他壓根就沒有考慮過。
原因非常簡單,1969年DC漫畫就被時代華納集團收購,目前是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的子公司,華納兄弟則是好萊塢七大電影公司之一。
想要從華納兄弟手上,買下一眾超級英雄人物版權,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遠比從二十世紀福克斯手上買下X戰警版權,要難得多,或者說二者就不是一個難度。
不管是超人,還是蝙蝠俠,都有過成功的先例,遠非驚奇漫畫旗下的超級英雄人物版權可比,華納兄弟再怎么白癡,也不會賣出DC漫畫旗下的超級英雄人物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