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好了,《X戰警》不會失敗,僅僅是一個開端。”
瑞恩信心十足的說道:“未來好萊塢是屬于驚奇漫畫一眾超級英雄的時代。”
“我對此信心十足。”
看著瑞恩信心十足的樣子,阿維﹣阿拉德似乎變輕松了不少。
“阿維,你與斯坦﹣李關系怎么樣!”
瑞恩看了一下四周,“有一件事情需要交給你回紐約解決,跟斯坦﹣李有關。”
“斯坦﹣李,他想要加入《X戰警》劇組?”阿維﹣阿拉德疑惑看著瑞恩。
“不是這件事情。”瑞恩緩緩的說道:“是另外一件跟斯坦﹣李有關的事。”
前世媒體上有過一句話,用來形容漫威的發展歷程,斯坦﹣李屬于漫威的過去,凱文﹣費奇塑造了漫威的未來。
可以說斯坦﹣李鑒證了驚奇漫畫的巔峰與衰落,他曾經創作了一眾知名超級英雄人物。
其中包括X戰警團隊、蜘蛛俠、鋼鐵俠、綠巨人、雷神托爾等等。
最為關鍵的一點,漫威影業曾與斯坦﹣李簽有一份協議,凡是他創作的每一個超級英雄角色,如果被拍成電影或者電視劇,那么他將自動獲得影片所收獲利潤的百分之十。
瑞恩不知道前世漫威影業與迪士尼是怎么解決的。
但他絕不可能接受這樣一份協議。
別說是百分之十的利潤,就是百分之一利潤都不能接受。
當然獵戶座影業與漫威影業可以通過一些合法手段,將影片的盈利變成負數,就像二十世紀福克斯做的一樣。
只是瑞恩不想那么麻煩,最好可以一次性解決問題,哪怕為此付出一些合理代價。
“關于斯坦﹣李當初與漫威影業簽署的協議。”
瑞恩沉聲說道:“我需要解除這份協議。”
阿維﹣阿拉德愣了一下,隨即陷入沉思當中。
當初之所以跟斯坦﹣李簽署這份協議,原因非常復雜,最主要的一點,當時根本沒有人在乎電視劇與電影改編一事。
何況,當時斯坦﹣李在驚奇漫畫公司里面,擁有非常大的影響力。
阿維﹣阿拉德臉色有些不太好看,他是漫威影業總裁,這份協議關系到今后漫威影業的利益,應該由他提出來才對。
然而,他卻一直沒有想到這點。
“斯坦﹣李!”
“他這個人比較固執,很難說服他同意取消這份協議。”阿維﹣阿拉德深吸一口氣,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
斯坦﹣李的固執,很多驚奇漫畫高層都清楚,否則他也不會放著100萬美元年薪不要,選擇從驚奇漫畫辭職。
“所以我需要由你來說服他。”
瑞恩看了阿維﹣阿拉德一眼,淡淡說道:“只要他同意解除協議,除了可以得到一筆數目不小的補償款以外。”
“還能回到驚奇漫畫繼續擔任榮譽董事長職位,甚至擔任漫威影業的榮譽董事長,并且可以參與任何一部驚奇漫畫與超級英雄影片的創作。”
“他是驚奇漫畫超級英雄之父,沒有人可以剝奪屬于他的榮譽。”
剩下的話,不用說的太明白。
如果斯坦﹣李選擇拒絕,那么瑞恩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以及從驚奇漫畫與漫威影業上面,逐漸叫人淡忘斯坦﹣李的存在。
不管是漫畫作品,還是超級英雄影片,都不會再有斯坦﹣李的名諱出現。
阿維﹣阿拉德答應了一聲,“晚上,我就乘坐航班返回紐約。”
簡單聊了幾句,瑞恩將這件事情交給阿維﹣阿拉德處理。
雖然想要解除協議有些麻煩,但并不是不能解決,大不了打上一場漫長的訴訟。
時間一久,高昂的律師訴訟費,會讓斯坦﹣李主動選擇庭外和解,驚奇漫畫與漫威影業頂多付出一筆數目不小的金錢。
僅是數目不小,不是一筆天文數字,撐死了也就是7位數,幾百萬美元而已。
恐怕還沒有律師費多。
對瑞恩來說,僅是一個小數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