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是六錢銃,現在是九錢銃,彈子重了三錢,再加上火藥,六十發子彈,咱們身上可是多帶了小兩斤東西……”
一旁的王子興則在那里抱怨著,當然,他并不知道,之所以會采用九錢銃,是為了獲得更大的威力,當然還有就是更好的精度以及射程,再則在滑膛槍時代,0.7英寸口徑以及30克左右的彈丸才是主流,在數百年的使用中,威力與精度在這一口徑中達到了平衡。
而經過不斷的訓練,最后兵務衙門還是選擇了后座、精度、射程最為平衡的九錢火銃作為忠義軍的標準裝備。至于原來的六錢火銃,或是被翻新出售或是被放入倉庫之中。
“這多出來的份量,瞧著是不多,可若是一天行軍幾十里,連續走上幾天,我敢保證,你恨不得把它們全丟掉……”
不等王子興這邊抱怨聲落下,那邊忽然一陣急促的馬蹄聲打斷了眾人的言語。一支頭帶鋼盔、身著紅色軍服和黑色胸甲的騎兵快速的沖進了營地,現在也就只有騎兵還穿著盔甲,步兵原本穿著的盔甲已經取消了。之所以取消盔甲,表面上的是因為九錢火銃在70丈外都能將盔甲洞穿,可實際上卻是為了降低成本,畢竟盔甲比火槍還貴。
那馬蹄在軍營的土路上帶起了一陣塵土,校場邊休息著的官兵都有些詫異的看著那策馬奔馳的騎兵,他們都不是新兵,自然知道在軍營中騎兵策馬奔馳只有一種可能——非是有緊急軍令,騎兵入營后,只能保持均速行走,而不是現在這樣策馬奔馳,畢竟軍中的軍正可不是聾子的耳朵。
在那個騎兵于軍部房門跳下來的時候,一直依樹而坐的把帽檐抬了一下,然后隨口說道。
“好了,都別傻坐著了,把磚頭都掏出來吧,肯定是要開拔了……”
作為鹽場出來的老兵的吳天很清楚軍中的規矩,他還記得上一次騎兵這樣入營狂奔的時候,好像還是宿遷大戰之前。
“這他娘的骨頭都快散了,正好活動一下筋骨!”
嘴里這么說著,已經把背包里的石頭都掏了出來,雖作為中士,可是他的背包里頭卻普通的士兵一樣,同樣裝著磚。
“他么的都別愣著了,還不快點收拾好東西,不知道軍令如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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