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2年荷蘭派遣亨利·哈德遜前往北美洲找尋新樂土,1609年抵達紐約灣并沿著河流北上,隔年哈德遜帶著北美洲的土產和毛皮回到荷蘭,許多荷蘭商人便開始并定居于這片擁有豐富資源的土地此,并以“新尼德蘭”命名。1625年,阿姆斯特在曼哈頓島上開始興建,后稱作“新阿姆斯特丹”。1626年,荷蘭殖民總督彼得·米紐特從當地勒納佩人手中,以價值60盾的玻璃珠買下曼哈頓島。建立貿易站,并按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名字,將這個地方命名為“新阿姆斯特丹”,荷蘭人在此建立家園落地生根。
1664年,英國艦隊開到這里,荷蘭人自知無力與之抗爭,新尼德蘭總督彼得·斯特伊維桑特投降,將新阿姆斯特丹拱手相讓。英國國王查理二世將這片地方交給他的弟弟管轄,于是,國王的約克公爵便將此地名改為“紐約”,即“新約克”。
盡管英國人占領這里已經有三年,但是這里的居民仍然以荷蘭人為主,事實上,這里的英國人,除了少數的移民之外,也就是總督府的總督以及幾位官員頂多再加上十幾名英國士兵。
不過即便如此,這里的荷蘭人對于英國人的統治倒也還算滿意,造成這種結果的是因為英國委派的總督理查德·尼克爾斯在修訂紐約的法律制度時,并沒有直接套用英國的法律。而是一步一步地修改,這樣做法非常有效,結果,不僅英格蘭人對他推崇備至,荷蘭人也很愛戴他。
不過只是短短三年,這里的人們,似乎已經適應了英國人的統治。即便是在歐洲本土英國與荷蘭之間的大戰,也沒有使這里的氣氛有絲毫的緊張,這里依然是平靜的。
只不過,這種平靜的生活,在1667年的10月27日,這一天隨著一艘商船的抵達,而徹底被打破了。盡管紐約作為約克公爵的管轄地,擁有代表約克公爵意志的總督,但是這里仍然享有一定的自治權,這是英國在北美殖民地的特點。
也正因如此,在得到國王以及約克公爵的信件之后,身為紐約總督的理查德·尼克爾斯,在驚訝之余,還是召集了市議會的成員,向他們傳達這一命令。當然,還有戰爭結束的消息。
戰爭結束,對于紐約的人們來說,這是一個好消息,尤其是對于那些荷蘭人而言,當他們得知荷蘭獲得勝利的時候,心底總算是長松了一口氣,或許他們甘為順民,可是并不意味著他們不關心荷蘭的命運。
就在那些荷蘭人在為荷蘭的勝利于心底歡呼的時候,接下來的消息,卻震驚了所有人。
“什么?國王竟然將紐約租借給了大明!”
在理查德·尼克爾斯總督宣讀完來自國王的命令之后,這間顯得有些狹小的議事廳內頓時就炸開了鍋。這里不僅坐著總督、法官、神父以及市民議員,盡管五名議員中的四個人都是荷蘭人,可是英王的決定還是超出了他們的想象,讓所有人都呆若木雞的看著總督,簡直不敢相信這一切。
“大明在那里?”
對于很多人來說,他們根本就不知道大明,甚至就連理查德·尼克爾斯本人,如果不是約克公爵的信中在告訴他,大明就是傳說中的“黃金國度”的話,絲綢、瓷器都出產于那個國家,他也許根本就不知道“大明”是那個國家。
在理查德·尼克爾斯的解釋中,人們終于知道了“大明”是那個國家,而在得知“大明”并不是歐洲國家后,那幾名市民議員頓時都是一副如喪考妣的模樣,盡管現在是英國人統治著這里,但至少還都是“文明人”,可是大明呢?
誰知道他們是什么人?
“我的上帝!那些亞洲人和印第安人一樣,他們都有同樣膚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