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別給我說,這一家子人背后也是山國指使的。”
“沒錯,先生料事如神。”
千歲拍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馬屁。
高昂翻了個白眼,跟誰學的都是……
“15年5月,這位牧民的賬戶上多了一筆巨款,金額高達500萬,這個賬戶的主人也沒打算掩藏自己的信息,追查起來很簡單,就是從山國留學歸來的某位高材生,目前任職于山國某特等材料研發中心。”
“隕石不會被他們帶走了吧?”
高昂有點著急,這尼瑪是在我們地盤上發現的,可不能被老外弄走了啊。
“沒有,當年那起官司最后是這么裁定的:按照《物權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其中的“等”字意味著自然資源不僅限于以上七類,隕石也應當屬于自然資源,其所有權應歸國家。
而且,按照《物權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其中的“等”字意味著自然資源不僅限于以上七類,隕石也應當屬于自然資源,其所有權應歸國家”。
所以,先生口中的‘香蕉人’的陽謀,并沒有成功,隕石已經被相關部門帶走,后續蹤跡無人得知。”
用腳趾頭都能猜得出來,這塊大隕石肯定被運到某個科研所進行解剖研究了。
“一塊隕石,竟然能前前后后牽扯近四十年,我也是醉了。”
“先生,我建議咱們把今天的這塊隕石,弄到手。”
對于千歲這個不靠譜的建議,高昂覺得,有點意思,“說說你的想法。”
“先生你看啊,山國很久之前就開始搜集隕石,咱們國家最近也開始搜集了,再加上今天這塊隕石還沒落下來,周圍就有這么多人,頭上還那么熱鬧,說明這些隕石肯定有不為人知的秘密。這些秘密肯定不止什么未知元素還有外星文明,肯定有我們未曾涉足過的領域。
另外,咱們最近還有以后的動作可能會更大,我就尋思,是不是可以拿這塊隕石,當個幌子。
先生你看,這不就是一舉多得了么?”
高昂思考了一會兒,千歲說的還真沒毛病。
至于秘密這一塊兒,應該都是明牌的玩意兒,無非就是那些科幻電影里的情節而已,誰還沒點好奇心?
國家層次的爭奪已經白熱化,隕石這塊兒的爭奪,也在情理之中。
不過他倒是對“幌子”這個名頭挺感興趣的,之前的ROG也就是現在的白玉斷續膏,就是他用大烏賊的幌子蒙混過關了。
那他以后豈不是可以正大光明地出去旅游,搞發明,甚至把發明成果暴露出來了?
“不錯,可以試試。來來來,咱們合計一下,怎么才能神不知鬼不覺德把這塊隕石弄到手。”
按照最簡單的邏輯分析,等隕石掉到海里之后,高昂直接潛過去,拿走就是。
但是目前這里的情況略微有些復雜,不管是天上,還是地上,甚至水里,都有各路的眼睛。
他是可以用全力場,把隕石護住,然后消失不見。
但是這么明目張膽的小動作,不是直接告訴全人類:這里存在異常生物么?
而且他也沒法達到給自己新發明,尋找合理解釋的目的啊。
所以呢,還是得想辦法正大光明地接觸到這個隕石,最好是能把它據為己有。
“如果隕石消息沒有散布出來就好了……”
這樣的牢騷完全無意義,但是高昂還是想發牢騷。
“看來,只有一種辦法了,大不了最后咱們也去打官司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