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嘴賤,武人手癢。
文無第一,只要肯拉的下來臉,嘴巴能講,口綻蓮花,黑到黑白,哪怕才華明明不如對方,也能扯出個三四五六來,看似不落下風;
武無第二,勝敗輸贏,明明白白在那放著,輸了就是輸了,任憑你講得天花亂墜,人家也不會耗子尾汁。
尤其是武人一旦丟了面子,栽了跟頭,以后江湖上就不太好混了,
林峰武藝不算高,但也是有名號的人,在一個小童手上輸了一招,這傳出去,臉面受到影響是必然的,
關鍵是,以后風云莊的‘肥活’,恐怕更難輪到他,
因此長劍一挺,無論如何要找回這個面子來。
李賢不曉得江湖上的事,見林峰好像被打翻臉了,握劍不知該如何應對,看了看方覺,
“李峰大哥久在江湖,這是讓著你,若真動手,你小命豈不是不保。”
方覺笑笑,接下自己的佩劍:“這樣吧,你用的我劍,算是兵刃上占些便宜,也算是替師出戰。”
“是,謹遵夫子命。”
公開場合,李賢對方覺十分的尊敬,禮數十足,雙手恭恭敬敬的接過鴻羽劍,鞠了個躬,
鏘,
劍身出鞘,寒光四溢。
“霍?!這把劍厲害啊!”
“寶劍,絕對是寶劍!”
“莫不是王家的鴻羽血紋鋼?”
在場眾人,再不識貨,也能看出這把劍與眾不同,最后終于有人道出了來歷,
看到這把劍,林峰腦子瞬間就清醒了過來,
“嗨,夫子這就玩笑了,大家閑來無事玩兩手,哪里就當的真,小兄弟,快把劍還給夫子。”
方覺那話是給了他面子,帶師出戰,還用了神兵利器,贏了輸了,都保全他面子,不算栽在一個孩童手中,
關鍵是,鴻羽血紋鋼這種東西,絕非普通人能有的!
對方一個書童,武藝就已經不俗,還隨身攜帶這等利器,身份之高要遠超于他自己,
如今,臉給了,臺階給了,若是給臉不要,給臺階不下,非要再爭斗,只怕人家就不會這么客氣了,
連忙收起了怒容,換上之前相處時候的笑臉,
連稱呼都隨之變化了,從方兄弟,變成了夫子。
李賢完全不懂江湖上這一套,可見對方的態度陡然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伸手不打笑臉人,手中的劍就出不去,
“時辰差不多了,咱們趕路吧。”方覺淡淡一笑,示意李賢把劍還給自己,
重新上路,李賢和方覺并肩,
林峰騎著馬從后面追來,看看左右沒有其他人,低聲抱拳說:“夫子仁義,在下多謝了。”說著,沖李賢也是點頭一笑:“小兄弟好武藝,佩服佩服。”
“出門靠朋友,江湖上行走,還需互相幫襯,不必客氣。”
方覺雖然給了林峰面子,卻也覺得,這人還不如以前福威鏢局那些人豪爽痛快,于是只淡淡的回應,并不想深入多聊。
林峰卻跟在身邊,討好的說:“之前還不知道夫子身負絕藝,不知師從何門何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