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題是論語,孝經(必考),下面是大經,考生可以自選春秋,禮記之一考試。
至于列入五經的易,書,詩也有抽考。
因為九經都被章越背得滾瓜爛熟,過程實在是枯燥乏味,不過半個時辰即寫完了所有的帖經墨義。
之后章越構思起下面的題目。
解試策與論都必須在五百字以上,字雖不多,都很費腦筋。
至于賦必須三百六十字以上,詩限制六十字,五言六韻。
這些知識書鋪買來的解試須知里有記載。
同時賦每韻不限聯數,每聯不限字數。
同時官韻有疑混的,允上請。詩中字體與聲韻相同者,也可以酌情使用。
這看起來很簡單,其實不然。宋朝科舉對卷面分有著異常嚴苛的要求。
考官對一張卷子評分是以點抹評判的。
具體標準是三點當一抹,一抹降一等。
就拿涂抹字跡而論。
涂抹五字為一點,十五字為一抹。
也就是一張卷子涂抹十五字就要降一等。五個字就要記一點。
換句話保持卷面分一點不被扣,必須控制錯字在五個字以內。
所以考生每下筆前,都必須想清楚了再寫。
除此之外還有不考式十五條。
所謂不考式十五條就是出現一個錯處,直接判為不合格,連點抹判等都不必了。
具體有十五處。
沒達到最少字數。
不識題。
詩賦落韻。
用韻處少字。
詩失平仄。
詩全用古人一聯。
不寫題目。
犯廟諱。
詩兩韻前不見題意等等。
還有用抹式十二等,也就是遇到此情況成績降一等。
誤用事。
連脫三字。
寫錯題目。
詩賦不對。
小賦四句不見題意。
詩用隔句對。
策論古今文字十句以上等等。
基本犯了一條,除非文章特別出眾,就與落榜差不多了。
至于點式只有四條。
借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