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按了按太陽穴,腦海里浮現出關于林慕南的過往。
陸苒是兩年前認識林慕南的,林慕南氣質文藝,相貌優越,是娛樂圈少有的清冷掛,她當時只是隨手簽下來做公司的藝人儲備。
一年前,她一手捧紅的Twenty組合,隊長龐池被新唐的對家樂頌收買,突然提出解約,龐池拍拍屁股走人了,Twenty也因此解體,三名成員各自單飛。
在所有人質疑陸苒的管理水平,在Twenty組合三人的粉絲集體辱罵經紀人無能,壓榨藝人的時候,陸苒另辟蹊徑,反手將手底下十八線查無此人的林慕南,捧成了新晉流量小生。
龐池的事情被隔山打牛的壓下,Twenty的另外兩名成員也站出來為陸苒說話,又有從前的實績在身,她才沒成為眾矢之的。
當時,陸苒在手下眾多藝人中做選擇的時候,林慕南主動找到她,說:“苒姐,我是為了你才來到新唐的,我承認我想紅,但是我喜歡你,請你相信,我是絕對不可能像龐池一樣背叛你的。”
那雙眼睛看著陸苒的時候,真摯而純凈,讓她想起了一個隱藏在記憶深處的身影。
她當時相信了,只是,信錯了人。
在娛樂圈,有一條不成文的戒律,經紀人和藝人之間,不要產生合作友誼之外的情感。
這不是鐵律,但違背的人,大多數都以悲劇結尾。
陸苒曾一直這么要求自己,然而林慕南一而再,再而三的誠懇話語下,她漸漸心軟,答應了林慕南,如果他的咖位升到二線后還喜歡自己,就和他在一起。
因為有這個承諾在,陸苒將手中很大一部分資源都過給了林慕南,甚至讓新唐的總裁霍隱幫忙,才幫林慕南接下了某部爆火的劇。
如今,林慕南晉升二線指日可待,他一如既往的“乖巧聽話”,仍會對她許下各種可笑的誓言——如果昨天陸苒沒有去他的公寓,取一份待簽文件的話,可能還要被他蒙在鼓里。
曇希闔住眼眸,回憶起昨晚的一幕幕。
她晚上加班離開公司的時候,忽然想起前些天給林慕南的文件,他一直沒有回執,于是給他打了給一個電話。
林慕南手機沒接,微信也未回復,因為已經下班,陸苒只好親自開車前往林慕南住的公寓,當時的她,只以為林慕南是將手機靜音,此時正在運動健身。
——后來證明,她沒猜錯,林慕南的確是在運動。
林慕南的公寓還是陸苒幫他租的,比公司分配的住處配置高很多,因此,她也有公寓大門的指紋驗證和密碼。
于是她也就看見了她認為的清冷掛男藝人,和他新戲的女主角,隔壁公司的女演員陳雅彤,糾纏在一起。
陸苒的第一反應是:
自己把這畫面拍下來賣給狗仔,這傻13絕對能火爆全網,她轉眼就又捧出個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