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淪落在大街上乞討為生,被好心之人送進了福利院。
在福利院生活沒多久,因為長得乖巧漂亮,人見人家。
就被一家人收養了。
這個家庭條件不錯,父親生意做得大,是有錢人,只是因為母親不能生養,所以明明的到來,讓這個家充滿了歡樂。
萬明明被寵成了幸福的小公主。
一切的不幸,是從養父母無何止的爭吵開始。
男人有錢就變壞說得一點都沒錯,養父仗著有兩個錢就在外頭花天酒地,經常不著家。
明明經常看見養母大半夜的,獨自一個人坐在沙發上垂淚。
養父母的婚姻最終走到了盡頭,養母是要想要明明跟著她的,但當了多年闊太太的她,離婚之后就是一個無業人員。
法院最后支持明明跟著養父。
是養父母婚姻破裂之后,養父黃凱很快娶了一個年青的后媽王小珊。
不久之后養母孫敏也組建了新的家庭,而明明似乎成了一個多余的人。
在受到后媽的諸多冷眼之后,明明找到了養母孫敏,想要跟她一起生活。
孫敏是愛明明的,畢竟從小養到大的孩子,但離婚之后的她有諸多的無奈,新的家庭不能接受孫敏帶一個女兒,更何況這個女兒還不是她親生的。
在后媽生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小弟弟之后,明明成了家里的小透明,盡管她努力的討好所有人,但感受到的只是來自他們對自己的敷衍。
尤其是后媽,是一個當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女人。
她對自己的兒子是真愛,而明明,連出現在她眼里都是一個錯誤。
養父始終是一個狗不了吃屎的男人,娶了年青的后媽之后,也沒有收斂,照舊在外頭花天酒地,夜不歸宿。
后媽獨守空房,心里扭曲變態,將氣灑在了明明身上。
大半夜的讓她起來洗衣服,拖地,稍不順心就是打罵。
弟弟十歲生日的前一天,積壓了許久的怨恨終于在這一天晚上爆發。明明對熟睡中的弟弟舉起了菜刀,包含了養父所有希望的弟弟黃棣生命終結在十歲生日的前一天。
這一天,是萬明明滿18歲的第18天。
兩個人的會面,總共也只說幾句話。
萬明明給萬明秋的最后一句話是這樣的:“萬明秋,我不會原諒你,永遠也不會原諒你,我要讓你永遠活在悔恨當中。”
二十年以來,明秋何嘗不是活在悔恨和痛苦當中。
他并不怪明明,自從1999年中秋節的那一天,他看著明明坐上了那輛開往省城的汽車之時。
就已經注定會是這樣一個結局,他連自己都不能原諒自己,從何而來的勇氣奢求明明能原諒自己?
他對王辛說,真正犯罪的是自己,如果可以的話,他寧愿代替明明被送進監獄里。
從監獄里回來之后,明秋消沉了許多天。
他竭力想彌補對明明的虧欠,但明明并沒有給他機會。
他托人帶給明明的東西,都被一一退了回來。
他想要再去監獄看明明,也被明明明確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