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并沒有我想像有那么輕松,反而朝著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發展。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就好比你撒了一個謊,那之后你就需要更多的謊言來圓第一個謊。
2019年1月25日,游強掉進大海的第三天,羅青青報了警。
因為她找不到游強了,去了游強的家里,游強的母親并不覺得游強是失蹤了,因為她知道游強除非在外頭混不下去了,一般是不回家的。
但羅青青不一樣,她給游強打了數通電話都沒有打通之后,心就慌了。
她表現出來的樣子,特別癡情,感覺她對小自己十八歲的游強是真愛。她問遍了村里人,還有游強在社會上混的哥們,皆表示沒有看到過游強。
羅青青智商上了線,認為游強多半是出事了。
所以,她報了警。
而我,還不得不假裝什么也不知道的配合她演出這一場戲。
警察也來家里跑了很多趟,每來一次,羅青青的眼淚就跟小河流水一樣,嘩嘩嘩地淌個不停。
倒讓來詢問的警察亂了頭緒,從她那里沒有得到一點有用的消息。
1月26日,海陽市下了整整一天的大雨。
這一場大雨我稱為及時雨,下雨之前,我心里頭沒底。
畢竟我不是犯罪專家,在羅青青選擇報警之后,我時常琢磨,有沒有給警方留下過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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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么一琢磨,還琢磨出一些東西來。
雖然監控可以證明我22號那天晚上沒有出門,但斷橋上有我的鞋印,還有那輛大眾車的車轍印。
這一場及時雨勢必會將那些痕跡給消磨掉。
所以說,老天爺都看不下去了,伸出了援助之手。
1月27日,游強掉進大海的第五天.
警方在海堤盡頭的斷橋下,發現了游強的摩托車,被浪打來卡在了斷橋下頭的石縫里。
摩托車是找到了,但游強的人卻并不見。
用羅青青的話來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尸。
警方初步的判斷如我的愿,游強是因為飆車,將自己給飆進了大海里。
負責這件案子的警察說,這人肯定是找得到的,但大海那么大,加上游強飆車的那天晚上風大浪急的,指不定將尸體沖到了哪個地方。
警察說得有道理,以前新聞報道過。
有人在大海里玩水溺亡之后,后來尸體卻在海的那邊一個漁村發現的。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羅青青當著警察的面哭得個傷心欲絕,說她就是殺死游強的兇手。
她這么一說,不光警察嚇了一跳,我也跟著嚇了一跳,莫非老媽知道了什么。
結果,她說,那天晚上,兩個人為了營造浪漫氣氛。趁著我在樓上碼字的工夫,啟了我放在酒柜里,老黃送的那一瓶蠻值錢的洋酒。
本來游強只想意思意思,喝兩杯就行了。
是她非得要跟游強一杯一杯再一杯,直到將那一瓶洋酒給喝得底朝天才罷休。
她說游強騎摩托車的技術那簡直不擺了,如果不是她執意讓游強喝那么多酒,也不會出這檔子事。
警察問她游強的騎車技術究竟有多高超?羅青青說,游強經常半夜帶著她在市區的道路上飆車,時速一度達到了120碼,那個感覺,簡直就跟在飛一樣。
某年青警察聽到這里頗煞風景地笑了。
“就像飛一樣,結果就飛向了天堂。”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