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條件是,新秀四年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一二三陣都可以。
因為這個新的勞資協定是2011年以后的新合同實施,所以從2007屆新秀開始。
目前為止,滿足這個條件的球員只有杜蘭特和羅斯。
本來杜蘭特和雄鹿隊預簽的合同是5年128億的合同,但是,因為這個杜蘭特條款,最后他的合同被聯盟自動升級變成了5年145。
說真的,你要問杜蘭特,他愿意不愿意要這多出來的接近2000萬的薪水,他嘴巴上雖然說自己的錢干嘛不要,但是心里面,肯定是要犯嘀咕的。
每年勻出點錢,簽一個有實力的角色球員,這不香嗎
聯盟之所以在這次新的勞資協定中搞這個就是為了防止以后出色的年輕球員扎堆到某一個球隊。
在杜蘭特條款出現之后,基本上一個球隊不可能同時擁有兩個像杜蘭特或者是羅斯這樣級別的年輕球員。
同時,這也算是聯盟褒獎像陳瀟,杜蘭特,羅斯這個級別的球員對聯盟的貢獻。
雖然陳瀟他們也許并不希望聯盟這樣的褒獎。
在歷史上,杜蘭特2011年和雷霆的合同就被聯盟自動升級,成為第一個享用羅斯條款的球員,也正是因為每年多得到了這幾百萬,讓他永遠的失去了他的三弟。
這不是他能決定的,他也沒辦法,他也不想升級,但是聯盟自動升級了。
所以,杜蘭特條款這對nba的未來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還很難說。
也許這個條款會讓nba更加的有看點,打壓了最頭部的那些球隊,但是,同樣的,這個條款,也許對很多小城市的球隊,不會那么的友好。
也許,一個小城市,不愿意大投入的球隊,再也不可能靠一兩年的神級選秀而改變歷史翻盤了。
打壓最頭部和犧牲最底層,大力的培養中層球隊,增加整個聯盟的競爭力。
只能說,不愧是你啊,大衛斯特恩。
nba都已經這么成功了,你居然還在這么的折騰。
對了,配合這個條框出爐的,新的勞資協定中又更新了超級奢侈稅的概念,同時原有的奢侈稅也不再是1比1的比例。
不超過500萬,比例是15,不超過1000萬,175,不超過1500萬,25,不超過2000萬,325。
如果超過2000萬,那就是37505每500萬,如果你的奢侈稅是3000萬,那就是37505x2475。
也就是說,超過奢侈稅線3000萬,你不再是交3000萬罰款,而是14億。
這還是普通的奢侈稅,如果是新出現的超級奢侈稅的概念那更加的恐怖。
按照新的超級奢侈稅的概念。
若一支球隊在過去四年中有任意三年超過了奢侈稅起征線,如果他們今年又超了奢侈稅起征線,那么他們今年就將按照超級奢侈稅稅率來繳稅。
在奢侈稅的稅率基礎上,再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