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舟出資更高,占更高比例,風險更高。其余兩人則恰好相反。
當然,市場上大量的初創團隊,并不能達到這種狀況。比如,啟動資金少,無法用貨幣來衡量。又或者創始人之間能力平均,迫不得已必須要較為平均地分攤股份。”
林欣和頓了頓,隨后又按到了下一頁。
“再談2010年11月DCM為微訊科技提供的一筆融資。這里,創始人路舟當時是謀求以可轉債的形式進行融資。為什么他有這個需求,而DCM又最終同意了這個方案?我們且好好探討一番。
這里,時間節點是最為重要的因素。此時,微訊正處于朋友圈以及公眾號兩個重要版本的前后,而當時,企鵝微信也在緊追不止。
迫于資金壓力,路舟選擇了進行融資。
為什么路舟選擇以可轉債進行融資,而不是推進微訊科技進行A輪融資?道理很簡單。
此時微訊正處于關鍵時期,在這種節點進行股權融資,有可能因為機構沒有正確認識到當前版本的價值,導致出現估值偏低的情況。可轉債可以避免這樣的局面,微訊科技向DCM借入款項,之后在A輪時再進行股權置換。
那么對DCM而言為什么接受這樣的‘不平等條約’?兩個,立場和風險。
路舟所確信的事實,我們機構無法確信。
所以,在這種關鍵節點,對機構而言,風險的控制更為重要。一旦微訊在當時的時間段內失敗,我們可以直接要求微訊兌付貨幣現金和利息,略有微利。而一旦微訊成功,盡管我們獲得的股權更少,但所承擔的風險也趨小。”
林欣和再次坐了下來。
“盡管我們常所風險投資,但風險,也應多考慮。如果微訊在當時失敗了,我們只需成天上門追債,如果微訊成功,我們少賺一點,也不叫虧。
我們看微訊,該怎么評估,是可以拆解成幾個組成。微訊潛在價值=新體驗-舊體驗-換用的成本。
路舟所確信的,是微訊的新體驗要遠遠大于以往的通訊產品。
而我們所無法確認的,是用戶換用成本到底有多大。
二者盡管相去甚遠,但也能通過各種模式的設計來達成一定的共識。”
他忽而是注意到了后排的路舟。
隨后,他笑著說道,“當然這點,我還是佩服路總的魄力。畢竟如果微訊真失敗后DCM選擇轉債而非轉股,那微訊是需要承擔上千萬美元的債務,這個不是每個創始人都敢這么賭。它需要對自家產品有極大的信心,而這也正是身為投資經理所需要找尋的千里馬。”
“好了,先到這。其余,我們之后再談。尤以最近的陌聊為例,這也是一個需要好好復盤的案例。”
說罷,林欣和也是往后排走了過去,路舟見勢也是起身,同他擁抱了下。
路舟笑道,“林總最后那句,臨時加的吧。”
林欣和,“呵呵,這看到你,后面可多的是我沒法講的。走吧,到我辦公室聊。”
路舟心中則是一笑,忽悠了這一年有余,可算把這“大魚”忽悠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