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這個...”
經紀人很知道,她這句話什么意思。加上張韶涵很經常跑商演,這樣只要唱到這個歌,不就相當于葉青坐著收錢?
“人家想給葉青掙錢還沒機會呢!”
張韶涵認認真真道:“趕快發過去,萬一人家很快就決定了!”
“萬一人家就選你呢...”
“那也別想,梭哈就對了!”
...
周一,上午,晴。
葉青那邊,動作果然很快。
3號晚上,他們那邊就回了,并且果然是給了張韶涵這邊。
經紀人有些患得患失,她確很開心,基本上是連夜飛過來進行錄制:
這個速度,把葉青那邊都嚇了一跳。
電梯上,張韶涵心情愉悅,妝發漂亮,看著手機,嘴里還哼哼著歌。
“韶涵,我覺得...”
經紀人見狀,終于忍不住開口:“好歹我們也是成名很久的歌手,這次通過這些方法來獲得這個機會,已經失了先機了。現在的話,我覺得還是矜持一點,不然...”
“不然怎么樣?”
她轉過頭,手機放進兜里,撇撇嘴道:“不然不被看重么?本來就是我們更需要他的歌。”
“但是我們也算是雙向選擇啊,你其實也可以拒絕的。”經濟人道。
“行,那你會拒絕么?”
“額,不會。”經紀人舔了下嘴唇,一時間也不知道說什么。
其實很正常,張韶涵也能理解。
她畢竟現在已經到了這個咖位,資歷在那擺著,現在又回春。各種節目邀約,商演,還有自己的演唱會什么的也都是在這兩年很順利,很紅火。
結果又遇到了葉青。
她其實很明白,經紀人為什么會有點抵觸:對方那樣的態度,自己這樣的態度,又讓經紀人想到自己重新翻紅前的日子了。
真的很辛苦,很不想回憶。
想到這,張韶涵安慰道:
“沒事,這很正常,你不能因為葉青年紀小就這么不看重。”
說著,她還不忘笑道:“在想這個之前,你想想他專輯幾千萬的銷量,十幾億的銷售額...”
“...也是。”經紀人慢慢也就緩過來,換上一副熱情的表情。
等電梯到了,門口就有人等候。
“花姐!還麻煩你等著我們呢!”
經紀人熱情上前,道:“辛苦了,辛苦了。”
“沒事,那咱們先那合同,然后邊下去樓下,邊看?”
“下去?”
“噢。”花姐偏頭道:“錄音棚在葉青的別墅里面,我的意思是,咱們看合同的時候就可以往那邊趕。”
“哎,這個可以,節約時間。”
這雷厲風行的,直接讓這邊一愣一愣的。
但更楞的是,合同里并沒有那天她們加上去的條款。
經紀人頓了下,反復地和自己的工作人員確認之后,發現確實沒有這種事情。可是,自己不是發過去了么,對方還自動回信說已經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