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
不過這件事也很蛋疼。
舞蹈不像音樂,版權保護相對薄弱,現在南韓男團突然跳出來這般污蔑指責,陳平安還真找不到強有力的證據狂轟回去。
畢竟當初他練習的時候也沒錄制視頻。
魯娜也被氣得不行,“這些南韓藝人就是強盜!”
“有什么辦法?”陳平安道,“我們現在沒辦法證明那是我的原創。”
“那就讓他們這樣放肆?”魯娜道,“我咽不下這口氣!我得找律師問問。”
說著魯娜就給律師團隊打了電話。
一線傳媒有自己的法務部。法務部有自己的員工,同時也有律師事務所的法律顧問。
很快一個叫做呂茂的律師便是來到了魯娜辦公室。
“娜姐,”呂茂向魯娜打招呼后轉向陳平安,“安神你好,我是律師呂茂,專長知識產權訴訟。”
綠帽?
可真是個好名字。
陳平安在心里嘀咕了一聲,但表面上并沒有表現得失禮,而是伸手和呂茂握了握。
閑聊了兩句魯娜很快就步入正題。
將事情的經過說了。
呂茂道:“這件事我也有關注,不過想要維權,相對困難。”
“怎么說?”陳平安問道。
“舞蹈作品是受版權保護的客體,這一點毋庸置疑。不過在我們國家,對于舞蹈作品的界定很不清晰。是保護舞蹈動作還是舞蹈動作和演員的表演,目前并沒有十分明確。”呂茂的確十分專業。
“另外原創性是舞蹈作品保護的重要條件,從版權保護的角度來說,舞蹈作品的原創性是指整個舞蹈編排的原創性,而不是單個動作的原創性。”
“因此,一些舞蹈動作和現存作品的動作類似或相同都不構成侵權。”
呂茂將情況說得十分清楚了。
聽得陳平安和魯娜眉頭都是一皺。
“也就是說對方說我們剽竊,或者我們指責對方抄襲,都不成立?”魯娜問道。
“是這樣。”呂茂道,“對方的律師團隊不可能不知道這些,所以這大概率是出于炒作,一方面宣傳他們的藝人,一方面蹭熱度,另外說不定還真能扭曲事實,將原創收入他們的囊中。”
“畢竟究竟是誰原創,也很難說得清,除非能拿出百分之百證明原創的證據。”
“可不就拿不出來嗎?”魯娜神色愈發難看,“難道就拿他們一點辦法也沒有?”
“也不是沒有辦法,”呂茂道,“版權保護方面不容易維權,那我們就換個思路。”
“換個思路?”陳平安一下來了興趣。
“我們可以以侵害名譽權起訴對方,”呂茂道:“對方在事實未清的情況下公然宣傳安神剽竊為公眾周知,造成惡劣影響,已構成誹謗,我們可以訴諸法律。”
“不過這也只是我們用于反擊的策略,要構成誹謗,還是得界定其‘誹謗’是否屬實,這最后還是得涉及原創者到底是誰的問題。”
“最后的結果很可能也是不了了之。”
“對方非常狡猾,在發布公告前已充分考慮到我們維權的困難。”
聽呂茂這么說,陳平安和魯娜心底本來燃起一股爽感,但最后又都熄滅下去了。
本以為可以狠狠收拾對方一頓。
但現在看來,事情并沒有那么簡單。
對方是慣犯了。
“除此之外也沒有更好的辦法。”陳平安道,“既然不能一步到位,那就讓他們手忙腳亂好了!起訴!”
“嗯。”魯娜點頭。
很快在律師的幫助下,魯娜以公司的名義發布了一則聲明。
其中強調“太空步”系陳平安原創,陳平安個人以及一線傳媒將維權到底,同時對方惡意誹謗,已決定將對方訴諸法律!
措辭嚴謹且嚴厲。
毫不客氣。
當陳平安的粉絲們看到這條聲明的時候,直呼:
“解氣!!!”
“就是這樣!!捶死這些不要臉的棒子!”
“維權到底!”
“用法律的機關槍掃射!”
“誹謗!這已經是犯罪行為!讓他們賠償!往死里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