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樂給兩個女孩兒演唱的歌曲,松田圣子那首是原本在83年發行并且走紅全世界的電影《閃舞》的主題曲,而跟河合奈保子合唱的這首,則是原本由石川優子跟恰克與飛鳥的恰克合唱的《兩個人的愛land》。
截然不同的兩首歌曲,兩個曲風,要說深意其實……也沒什么深意,單純只是因為林樂覺得松田圣子適合唱那首歌,然后想跟河合奈保子合唱這首歌而已……
至于說為什么個人的專輯上讓別的藝人演唱這種事情,有人規定過個人專輯上只能由自己演唱嗎?
反正是我自己的專輯,讓誰演唱應該是我說了算,只要當事人同意,當事人的公司同意,我管別人怎么想呢。
至于說如何讓sunmusic跟哥倫比亞同意二人的演唱,林樂本來以為比較麻煩來著,但沒想到兩家公司很快就同意了。
林樂不知道的是,如果他只是跟一家公司去要求合作,那其中任何一家公司都有大概率不會同意林樂的請求,但兩家公司一起邀請,情況就突然變得微妙起來了……
兩家公司其實也有些不爽啊,當初讓旗下藝人去接近林樂,想的是如果林樂有些能力,到時候借助著林樂,兩個女孩兒拿到好歌然后順利出道,如果那之后兩個女孩兒爭氣,成為頂尖藝人了,就可以順勢甩掉林樂了。
但誰能想到,林樂竟然如此爭氣呢……
如果林樂只是個初出茅廬,但只是頗有潛力的新人也不怕,雖然這世道創作者更占優勢,但最頂尖的TOP國民偶像畢竟是與眾不同的,以迄今為止各大公司的經驗,再頂尖的創作者一年創作出一兩首優秀的歌曲就已經相當不錯了,到時候讓小偶像們采用別人的創作,不再完全依靠對方后,林樂也就沒辦法再一直把二人綁在自己身邊了。
但誰能想到,林樂竟然能做這么多呢?
這一年來,他竟然這你的能做到幾乎每首作品都是精品,這些作品有的用在二人身上,拿到百萬或者就算不是百萬,也同樣非常優秀的成績,還有些被拿給了其他一些藝人,并且極有可能成為這些人未來的代表性作品。
一年時間里,兩個女孩兒雖然也在單曲跟專輯里使用過別人的作品,但說實話,真正出名了的,帶起旋風的,到底還是林樂的那些作品,所以理論上雖然兩家公司都可以強要二人離開,但兩家公司都沒辦法這么做。
現在讓二人離開,會對她們的事業造成很大的傷害,而且大家都不知道林樂日后能走到哪一步,如果跟林樂鬧崩,而林樂那之后又爆發了人氣,成為大明星,那雙方要老死不相往來永不相見嗎?
兩家公司恐怕難以做到,而且現在看來,兩個女孩兒也絕對會抵觸那種事情的發生。
以及最后的,屬于兩家公司私下里的一個較為陰濕的想法,萬一兩家公司說好了一起離開,結果自己老實跟林樂切斷聯系了,另家公司卻突然反悔了留下呢?
到時候把林樂所有的優秀作品塞給一個人……那這位肯定會完全徹底的壓下自己這邊的啊……
所以兩家公司只好都繼續支持著三人交往,并且捏著鼻子寬慰自己,林樂可是能寫出百萬單的創作者呢,兩個女孩兒現在也已經是有了百萬單的存在了,這么有潛力的孩子,不放棄不是理所應當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