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謝參將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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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陸凡的威信,算是徹底達到了巔峰。
這一刻,東路的百姓也總算是弄明白,究竟是誰,給了他們好日子,也究竟是誰,不想讓他們安穩的活下去。
這,更讓他們堅定了信念,唯有緊緊跟隨參將大人的步伐,才能活著,才能像個人樣的活著!
只是此刻的陸凡,則是轉動目光,在麾下幾名親信身上不斷逡巡。
意思很明顯,這老頭兒,該不會是你們幾人弄出來的托吧?
沈煉等人此刻也有些茫然,回想對望了一眼,一個個微微搖了搖頭。
那老頭,還真不是他們所安排的托。
對此,陸凡也不再追究,是不是托已經不重要了,他想要借著此次兵亂徹底樹立威嚴的目的,已經完全達到了。
升米恩,斗米仇!
只有恩,沒有威,時間久了,人心,是會變的!
畢竟,人的貪婪**,是沒有止境的!
唯有恩威并施,方是王道!
原本他的打算,是在大庭廣眾下處決數十名亂軍,然后通過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講,表達一下只要有他陸凡在,東路便亂不起來,百姓可安居樂業的理念。
但如今看來,倒是無需那么麻煩了。
弄清楚了自己和地方士紳官員們不可調和的矛盾后,東路的百姓們,想要保住來之不易的土地,想要過上吃飽穿暖的好日子,自然會不遺余力的站在參將府一邊!
威望刷足了,接下來,自然是行刑了。
一聲令下,包括一名千總兩名把總在內的亂軍,盡數被斬殺,挺尸荒野中。
大明一朝,對于軍官,其實是相當優待的。
武官三品以上觸犯律法,想要逮捕,需得奏請朝廷,有圣旨下達方可捉拿。
四品以下的軍官犯罪,上官將其逮捕問罪后,需要圣旨下達,才能定罪。
而如同大同鎮這種邊鎮重地,若有軍人謀叛,被捕后需由都指揮,布政司,按察司三司會同審問,然后申報五軍都督府奏聞知會。
流程可謂是極為麻煩,一來二去,拖個一年半載都是常事。
甚至這期間,若是罪官家里人花錢打點,找到在朝堂中的高官說話,說不得還能翻案!
但陸凡不同,作為錦衣衛指揮使,本身就擁有先斬后奏的特權。
尤其是遇到這種亂軍叛逆之事,更是完全可自行決斷,就地斬殺!
不得不說,錦衣衛這個身份,陸凡是越來越喜歡,越用越順手,很多不方便做的事情,有了這個特權身份,反而變得易如反掌!
這也是當初崇禎想要取消錦衣衛這個機構時,陸凡無論如何,都要保下這個部門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