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華國法律規定,父母和子女辦理公證手續斷絕關系的話,只能在子女成年后辦理,并且視為父母主動放棄子女對其的贍養責任。
子女也可以和父母斷絕關系,只不過,子女主動辦理手續的話,需要父母同意,并且承擔起父母的養老費用,費用標準由子女的收入及財產決定,在公證手續中寫明,每年由公證單位將養老金送至父母手上。
所以,紀康永一直忍著,直到他爸和后媽主動跟他斷絕關系。
吃完火鍋回到家后,畢喬安才從嘴里知道了紀家的過往。
原來,紀康永的母親曾經是攀省大家族的小姐,因為家里風頭太盛曾發生過綁架事件,紀康永的外公外婆就把她寄養在霄省旁支親戚家。
紀康永的母親長大后,考上了海市的大學,在大學期間和同班同學,也就是紀父相戀。
那時,紀母想著,以一個普通人的身份談戀愛,更容易收獲愛情,因為這樣的愛情里沒有功利。
所以,紀母一直都沒對紀父說出自己的真實身份,紀父也只以為自己的女朋友是個殷實家庭出身的姑娘。
后來,兩人談婚論嫁的時候,紀母決定帶著愛人回家,向紀父坦誠自己的真實身份,可還沒成行,家里就出了事。
紀康永的外公外婆給紀母留了一大筆錢和古董在國外銀行,并且叮囑她在問題解決前,盡量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
紀母就等啊等,直到有一天,她接到了父母出意外的消息,那一刻她整個人都懵了,她不知道自家父母是真的出了意外,還是被人所害。
紀母牢牢記著父母不讓自己暴露身份的囑咐,偷偷參加了父母的葬禮后,就離開了攀省,并且再也沒有回去。
一年后,紀母和紀父結婚了,還有了孩子,也就是紀康永,一家人生活的很是幸福。
紀母有想過重新調查父母的意外,可她從小就被養在外面,對自家的事情知之甚少,再加上要掩藏身份,一直以來束手束腳,多年來也沒什么收獲。
而這幾年,紀父自己創業小有收獲,成為海市商圈的后起之秀,可這人有了成績啊就特別容易飄。
就跟陳世美的故事一樣,紀父被祝氏集團的千金愛慕,最后沒把持住,直接有了愛情結晶。
可是,祝氏集團的千金總不能無名無分跟著紀父,肚子里的孩子也不能成為私生子,沒辦法,紀父只能跟紀母攤牌,經過談判,兩人選擇了離婚。
這時,紀母十分慶幸,結婚多年也沒告訴紀父自己手握大筆遺產的事情。
紀父紀母離婚時,紀康永已經十歲了,他可以分清是非對錯,毫不猶豫選擇了跟母親離開。
紀母觀察了一年,確認紀康永確實和紀父沒啥聯系且能分清事情輕重后,便把自己的出身以及財產的事情告訴了紀康永,還讓紀康永保證,不會告訴紀父。
紀母沒將自己父母出意外的事情告訴紀康永,怕這孩子長大了去調查有什么危險,對她來說,活著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紀母想得明白,自己不會再結婚了,她有的全部都是留給紀康永的。
但是紀父那邊就不一定了,人一旦有了新歡,心就不自覺會偏,萬一紀父知道紀康永手握大筆財產,會不會圖財害命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