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談判取舍’有一個和‘心理博弈’最大的區別,那就是‘舍’,也就是說在‘談判取舍’當中,你可能會故意舍棄掉一些東西,來換取另一些東西的留存。
后者是在談判當中,故意提出索要某些東西,之后再將這些東西舍棄掉,以盡量獲取自己最想要的那些東西,這里面所蘊含的就是‘取舍’的含義。
雖然‘心里博弈’當中也可能會有這種情況的存在,但其目的不具有如此的特殊性,而且一般情況下,在‘心里博弈’當中也用不到這個樣子。
畢竟在‘心里博弈’當中的所求所想都很明確,嚴格來說是相對于雙方而言的明確,所以基本也就不會出現‘取舍’的情況。
這樣,我就在拿剛剛那個戰勝國與戰敗國來舉例子,給你們說明一下這個‘談判取舍’中的‘取舍’,到底是什么意思。
假如戰勝國在談判當中,提出了如下要求,其一,戰敗國必須接受戰勝國的商人進入,并且不得征收這些商人的稅款,其二,戰敗國必須撤銷一般的軍隊編制,并允許戰勝國在其國內的重點城市當中建立據點,具體位置由戰勝國親自挑選。
其三,戰敗國必須向戰勝國遞交戰爭賠款,其四,戰敗國必須承認戰勝國的宗主地位,并卻每年繳納一些物品作為戰勝國保護戰敗國的代價。
其五,戰敗國必須立即將其剩余軍隊撤出軍事交戰區,并且將目前為止戰勝國所攻陷的所有地方,全部改成兩國共治區域,戰勝國允許戰敗國的平民在此居住,而他們的而安全就交由戰勝國來保護。
好了,先說這五條吧,說多了也沒用,這五條基本就能給你們講清楚‘談判取舍’是怎么回事了,所以我就先來說一下這五條分別代表著什么,以及這個戰勝國所求的到底是什么吧。
第一條要求,代表著經濟,這是戰勝國想要獲取戰敗國的經濟主導權,畢竟收稅和不收稅之間所造成的商品差價,足以讓戰敗國國內的經濟主導權易手。
第二條要求,代表著軍事,這是戰勝國想要獲得戰敗**事主導權,只要戰敗國裁軍,而戰勝國的軍隊有入駐了戰敗國的各個城市,那么戰敗國的軍事主導權也就跑到了戰勝國的手里。
第三條要求,代表著壓力,戰勝國提出的賠款數字必然是一個天文數字,這就會給戰敗國在成巨大的壓力,而在這種壓力之下,戰敗國很難再次翻身。
第四條要求,代表著行政,如果戰敗國照做了,那么戰敗國就不再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而作為戰敗國宗主的戰勝國,則是可以站在大哥的位置上,肆意的奪取戰敗國的行政權。
第五條要求,代表著主權,這是戰勝國想要獲得戰敗國的領土主權,假如戰敗國接受了,那么這塊土地雖然名義上還在戰敗國的手里,但是其本質已經成為了戰勝國的領土,接下來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