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媽媽激動得不要不要的,跑過去把駱欣玥抱個滿懷:“玥玥,我的寶貝女兒,媽媽不怪你了!”
駱欣玥哭得稀里嘩啦的,這三年里她沒有一刻不想念這溫暖的懷抱。
駱爸爸轉過身去擦眼淚之后也走上去抱駱欣玥。
一家三口擁抱在一起的畫面是那么的溫馨!
展飛忍不住拿起相機來拍照。
“爸,媽,你們怎么知道我住在這里的?你們認識展飛?”駱欣玥的心情平靜下來了忍不住問道。
駱媽媽滿臉感激地看著展飛:“這次多虧展記者,他大老遠跑來蘇州找我和你爸,我們才知道你這三年來吃了這么多苦,賣房子的事,我和你爸不怪你了,你不要內疚也不要有任何的心理負擔,好好地調養身體和調整心情,放心!有我和你爸在,你的抑郁癥很快就能治愈的。”
駱爸爸:“以后我跟你媽會經常來陪你,你安心在律所實習。”
“爸,媽,對不起!我以前太任性了,傷透了你們的心。”駱欣玥愧疚地說道。
駱媽媽和駱爸爸相視而笑,說道:“傻妞,我和你爸嘴上說不認你,其實心里一直盼著你回家。”
駱欣玥終于釋懷了。
她很感激展飛為她做的這一切,這個朋友她決定深交了!
駱爸爸和駱媽媽在N市住了三天,幫駱欣玥買好了房子才回去。
駱欣玥的生活已步入正軌,她的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態也恢復得越來越來好。
今天是星期一,元氣滿滿的一天。
駱欣玥精神抖擻走進四海律所的大樓。
乘電梯時,有一位打扮時尚的中年婦女問駱欣玥:“你好,請問四海律師事務所在幾樓?”
駱欣玥:“二十三樓,你想找哪位律師?”
中年婦女:“我想找林鑫律師,不知道他在不在?我沒有預約。”
“我是林鑫律師的助理,他今天上午出庭,有什么事你可以先跟我說。”駱欣玥說著就走出電梯。
中年婦女愣了一下,連忙跟上去說道:
“我和我丈夫結婚十六年,有一個在上初中的女兒,這幾年來隨著他在外面的生意越做越大,我們倆之間的關系也越來越僵,總是無休止的爭吵,為了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我選擇隱忍,然而現在他連家都不回了,跟別的女人在外面同居,我想跟他協議離婚,要房子、要女兒的撫養權以及五十萬的賠償款,他只同意給房子和女兒的教育撫養費,卻死活不愿意給我賠償款,請問我可以上法院告他嗎?”
駱欣玥雙手緊握拳做了個深呼吸,強忍著自己激動的情緒,她在這名婦女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但是她知道她不能摻雜個人感情,勢必要冷靜客觀地以律師的身份去給她講解婚姻家庭糾紛的問題。
駱欣玥不用去翻閱資料,流利地講解道:“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你也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你丈夫給你付損害賠償。你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的行為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情形之一,你作為無過錯方,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而且我國法律為了保護婚姻生活中的女性弱勢群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做出規定,即使采用協議離婚的方式結束婚姻關系的,無過錯方仍然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律所的主任狄凡迎面走過來,聽到駱欣玥專業精辟的講解,不由得流露出滿滿的贊許目光。
駱欣玥送走了中年婦女,想要去資料室查閱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釋義。
這時葉喬走過來對她說:“欣玥,主任叫你去他辦公室。”
駱欣玥頓時心臟砰砰跳,老大找她干什么呢?是不是她的負面新聞影響到了律所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