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四個多月她就可以拿到律師執業證了,以她現在在律協的知名度,拿到執業證后應該就馬上有客戶上門來找她受理案件。
此時展飛正在外出采訪一位被他老公實施家暴的委托人。
這位委托人很奇葩,不想跟他老公離婚,只想讓欄目組幫她說服她老公給她一筆巨額精神損失費。
可是她老公堅決不給,倆人在演播室里吵得不可開交。
情感專家們紛紛搖頭說這種矛盾糾紛沒辦法調解,簡直是周瑜打王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這夫妻倆從演播室出來,又開始吵起來,委托人還情緒失控鬧自殺。
展飛只好打電話向駱欣玥求助。
駱欣玥雖然很忙,但是對于這種夫妻感情糾紛案的法律援助,她又不想錯過,再忙她也要擠出時間來。
她急沖沖趕來電視臺。
委托人見到駱欣玥連忙說道:“駱律師,我聽說你幫了很多人爭取得賠償款,你能不能幫幫我,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我不想離婚,但是三天兩頭就被那臭男人打,我一點都不甘心,我想要他賠給我一筆錢自己單獨存,我們女人自己手頭上有錢了才有底氣。”
駱欣玥沒有像那樣情感專家那樣,對這位委托人的奇葩想法感到無語,而是耐心地開導她:
“你這種想法沒有錯,既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又想捍衛自己的權益,但是魚和熊掌是不可兼得的。一次家暴就會引來無數次家暴,像你丈夫這種連專家都沒辦法說服他的,站在女人的立場上,我建議你離婚,帶著孩子遠離你丈夫,因為你孩子經常看到你被你丈夫家暴的話,非常不利于他的身心健康成長。”
這位委托人聽到駱欣玥這么說開始動搖了,一臉苦惱地說道:“可是我跟他離婚了,帶著孩子想嫁也難,不嫁也更加難。”
駱欣玥頓時黑沉著臉,語氣犀利:“我只是給你建議,至于你自己該要選哪一條路,你自己做主。”
這位委托人仍然不死心地問道:“我有被我丈夫打的傷殘證明,把他告上法院行嗎?”
駱欣玥嘆了一口氣,覺得這位委托人既可憐又可悲,于是便詳細給她講解有關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因夫妻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是這條規定的前提必須是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才有賠償,如果你要在保留婚姻關系的前提下,要求過錯方支付損害賠償的,法院不予受理。”
“我知道了,我回去想辦法跟他離婚,如果要上法院請律師,我就去找你。”這位委托人說完就急匆匆地走了。
駱欣玥以為這事就這么過去了。
誰知道第二天展飛打電話過來告訴她,昨天那位委托人回去跟老公提離婚,被她老公打到重傷住院。
展飛:“玥玥,你要注意安全,我這位委托人的老公逃跑了,警察還沒有找到他的下落,他昨晚揚言要去找你算帳。有可能他已經打聽到你家的地址。”
駱欣玥:“不會吧?我又沒有得罪他?”
展飛:“還說呢!你昨天建議我的委托人跟她丈夫離婚,帶孩子離他遠遠的,我的委托人聽你的話,回去拿一把菜刀掛在她老公脖子上逼他同意跟她離婚,當時她老公喝了一點酒,一氣之下就把我委托人打斷了兩根肋骨,頭部也腦震蕩了。”
駱欣玥:“你現在在醫院是嗎?發定位過來給我,我馬上去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