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欣玥正在去上班的路上,葉喬發微信過來給她說有一位女客戶來找她,說有十萬火急的事要求助。
“你叫她耐心等,我半個小時后到。”駱欣玥給葉喬回了個語音信息。
半個小時后,駱欣玥急匆匆趕來到律所,看到一位二十多歲的女子在會客室里來回踱步。
陳珊珊看到駱欣玥連忙撲上前來:“駱律師,求你去幫我調解,我丈夫叫他的親戚們去我娘家鬧得不可開交。”
“調解?你可以找居委會或村委會的相關法律人士,我是律師,只負責打官司,實在抽不出時間去做調解員。”駱欣玥直白地說道。
陳珊珊:“放心,我會給你付相關費用的,先去調解給我爸媽救場然后再幫我打官司。”
駱欣玥:“我不是擔心費用的問題,而是我走不開。要不我幫聯系電視臺的展記者,他~~~”
陳珊珊拉著駱欣玥的手哀求道:“駱律師,求求你了!這件事需要你出手才行,只有你這種專業的離婚律師才能把我那渣男老公給震懾住,才能讓他的爸媽親戚們心服口服。”
駱欣玥看了一下她的工作表,今天沒有出庭安排,有三位客戶約見,可以讓助理萬小菲接待。
“你先把情況如實說清楚,看我能不能幫到你再說。”駱欣玥嚴肅地說道。
她是喜歡做法律援助的公益活動。
但她不會盲目去做。
陳珊珊連忙說道:“我叫陳珊珊,是一名鄉鎮公務員,半年前我和郭洪峰在網上認識并且匆匆結婚,婚后我才發現郭洪濤是個騙子,他只是市電業公司的一名司機,父母是農民,根本沒有他說的家庭背景,老爸是某局長,老媽是醫院某副院長,沒房沒車就算了,他還欠了一屁股的債。”
駱欣玥:“你的意思是你被騙婚了,是嗎?”
陳珊珊:“對啊!駱律師,我能撤銷此婚姻嗎?”
駱欣玥:“你們的婚姻不屬于可撤銷的婚姻。首先你們二人的婚姻并不具備《婚姻法》第七條以及第十條所規定的法律上禁止結婚或婚姻無效的情形。
其次,你可能認為你結婚是由于聽信了郭洪峰的謊言,違背了自己的真實意愿。但是,你的遭遇并不屬于該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因脅迫結婚”,只有在結婚時有脅迫情節的,才屬于規定的可撤銷婚姻,才能能夠申請婚登記機關或者法院撤銷。”
“啊?這回我該怎么辦才好呢?郭洪峰又不愿意跟我離婚,而且…而且我……我…我…”陳珊珊吞吞吐吐,越說越小聲。
直覺告訴駱欣玥,事情沒有這么簡單。
她黑沉著臉說道:“我的時間非常寶貴,你有什么事就快點說,能幫我就幫你,沒辦法幫我也會跟你說清楚原因,請你不要磨磨蹭蹭。”
陳珊珊這才鼓起勇氣說:“我前不久發現我懷孕了,我想著我和郭洪峰遲早都要離婚,就偷偷去把孩子打掉了。所以郭洪峰和他的爸媽親戚們才生氣鬧得我娘家去。”
駱欣玥:“去醫院把胎兒打掉不是夫妻雙方簽字才能做流產手術嗎?”
陳珊珊低頭小聲說:“我找私人診所做藥流然后才去醫院找婦科醫生清宮。”
駱欣玥伸手捏著下巴思考了一會兒,問道:“你剛才說你婆家的人去你娘家鬧事?”
陳珊珊:“對!對!我爸媽被他們恐嚇謾罵堵在家里一整天了,非要我給他們家賠償,我去!本來是他說謊騙婚,到頭來我卻成了罪人,還要賠償騙子。”
駱欣玥突然問道:“你家住在哪里?”
陳珊珊想了一下才說道:“朝陽路永寧小區三棟xxx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