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欣玥看著眼前這名懷有身孕的少婦嚴肅地說道:“一夫一妻制是當今世界各國普遍推行的婚姻原則,我國1950年《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以及《民法典》,均將一夫一妻作為法律的基本原則。你一個農村婦女竟然有一妻共二夫的念頭,這也太駭人了吧!”
寧三嵐抹眼淚說:“我也不想這樣啊!但是現在我又懷上陳猛的孩子了。當初醫生說陳勇腦癱成傻子,我想要離婚的,但是公婆和親戚們商量后讓我和未婚的小叔子陳猛結婚,這樣可以照顧孩子和腦癱的陳勇,一舉兩得。”
駱欣玥看向陳勇的父親說:“你不想讓寧三嵐離婚分割賠償款,所以就想出了這么個“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辦法,情有可原!但是現在陳勇清醒過來了,你總要給他一個交待吧!逃避不是辦法。”
陳勇的父親一臉無奈地撓后腦勺說道:“我現在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件事啊!手心手背都是肉。”
陳勇的母親連忙附和道:“對啊!大兒媳婦已經懷了老二的孩子,下個月就要生了,想要把孩子打掉那是不可能的。”
駱欣玥:“陳勇跟寧三嵐簽定離婚協議時,根本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也不是他的真實意愿,如果陳勇上訴法院,這份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也就是說法院會判決寧三嵐和陳猛的婚姻無效。”
陳猛中專畢業,懂得一些法律知識,連忙說道:“可是我跟三嵐領有結婚證了的呀!更何況我們已經是事實婚姻,具有法律效力。”
駱欣玥直視陳猛的眼睛,嚴厲地說道:“別以為我不知道是你代替你哥哥陳勇簽的離婚協議書,我告訴你,我國法律不允許代替簽離婚協議的。”
展飛看了在場的人一眼,關掉攝像機,大聲說道:“駱律師有把握幫陳勇打贏官司,幫他爭取要回老婆孩子以及五十萬元的賠償款,但是她在百忙之中堅決抽出時間來給你們調解,就是不希望你們親兄弟對簿公堂。畢竟這件事很不光彩。”
陳猛:“我不同意離婚,三嵐已經懷有我的孩子了,而且在這一年多里我們已經有了深厚的夫妻感情。”
陳勇氣得渾身顫抖:“那我呢!我的孩子已經三歲了,你讓他以后如何面對他的身世?”
陳勇的母親哭著說:“阿勇,媽知道我們大家對不起你,但是現在事情已經成這樣了,就只能委屈你了!”
駱欣玥看向寧三嵐:“你表個態,你愿不愿跟陳勇復婚,帶著孩子離開這個村莊,去一個沒有人認識的地方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寧三嵐低頭哭泣,久久都不回答。
展飛:“這件事怎么解決、如何解決,決定權在你身上,你現在必須要做出選擇,否則陳勇上訴法院了,你就沒有選擇的權利。”
駱欣玥接著說:“如果他們親兄弟因為你成了仇人,那你以后將會背著思想包袱過一輩子。”
寧三嵐這才弱弱地說了一句:“我對不起陳勇,可是…我…我想跟陳猛在一起。”
陳勇頓時悲痛欲絕,嚎啕大哭跪倒在地上。
駱欣玥示意展飛去安撫他。
展飛走過去把陳勇扶起來:“你現在知道她不愛你,比她日后欺騙你好多了,不要傷心,你還有兒子,也還年輕,也許不久后你就能找到一個跟真心愛你你也愛她的另一半。”
“謝謝你和駱律師。”陳勇抱著展飛哭著說。
駱欣玥看了一眼陳勇的家人說道:“現在我來說一下賠償款的事。陳勇跟我說,你們拿了他的賠償款都不告知他,而且還用完了,這筆賠償款是陳勇個人所得的工傷賠償款,父母兄弟無權去支配使用,已經凈身出戶的寧三嵐也沒有權利來分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