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欣玥只好對林鑫說:“有空我再跟你解釋,走吧!我們進去!”
林鑫點點頭,跟在駱欣玥后面。
蘇丹鈴剛才上網查了一下以前的案例,心想這些案例都是北京知名律師曾經出庭辯護卻敗訴了的,駱欣玥應該答不了。
她看了駱欣玥一眼,陳述案例:“李某帶孩子到游樂場游玩,在游樂場中有一個滾輪項目,孩子在游玩時意外受傷,經過診斷孩子的右手腕干結開裂,花費了不少醫藥費。李某在找商家進行索賠時,商家認為,孩子才五六歲,李某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沒有看好孩子是李某的責任和他們沒有任何關系,因此,游樂場拒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可是,當時李某并不知道這個項目有這么大的危險游樂場,在這個項目上并未標明警示標志,所以李某才讓孩子去玩的,因此李某想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游樂場是否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駱欣玥即刻答道:“游樂場是需要賠償損害責任的。因為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責任。
根據法律的規定,可知公共場所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組織者需要履行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以保證其管理范圍內消費者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游樂場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應當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其應該在比較危險的項目上設置警示標志。以引起家長的注意,而根據所說的具體情況。
因為樓游樂場沒有在這個項目上設置警示標志,其沒有盡到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所以才導致李某的孩子受傷的,因此,根據法律的規定,游樂場是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
還有兩個案例,蘇丹鈴緊張得手心冒汗,心臟砰砰跳個不停。但她還堅持繼續提問:“有一個女孩,今年19歲,一年前他到外地去打工,結識了現在的男朋友之后兩人同居,后來女孩懷孕,因為她怕。父母知道之后會責怪他就沒有敢告訴他們的他的父母2017年1月,他生下了孩子,但是孩子出生之后。他們兩人都覺得沒有能力把孩子撫養長大,便偷偷地便將孩子丟棄在一個公園的垃圾桶旁邊,孩子被一個環衛工人發現之后將孩子交給了公安局,現在公安局找到了那女孩稱那女孩涉嫌遺棄罪,因此你還想知道他的這種行為會不會構成犯罪?”
#送888現金紅包#關注vx.公眾號【書友大本營】,看熱門神作,抽888現金紅包!
駱欣玥還是秒回:“女孩和她男朋友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遺棄罪。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此可見,父母生下孩子后及對子女負有撫養的義務,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不能因為沒有能力就將孩子遺棄這種行為是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的,因此,根據女孩的情況。你還將自己年幼的孩子拋棄的行為是構成遺棄罪的,其有可能被承擔刑事責任。”
還有最后一個案例了,蘇丹鈴明知道自己已經輸了,但是她還是硬著頭皮提問:
“朋友的孩子,現在只有八歲,因為他的數學成績不是很好,因此朋友給他報了一個數學輔導班,他每天都會到數學老師的家里補習功課,最近孩子經常跟朋友說他不想再上輔導班了,說他去那里一點兒都不開心。朋友聽了之后就很擔心,在他的再三追問,再三追問之下,才知道原來他的數學輔導老師經常在給孩子補習功課的時候對她實施猥褻行為。對此朋友非常后悔,現在他孩子的心理都有問題了,因此朋友想知道對于這位老師猥褻男童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應該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駱欣玥笑著問蘇丹鈴:“是不是我回答完了就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