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媽媽掛斷通話后,連忙打給駱爸爸,問他有沒有展飛爸媽的消息。
不知道為什么,她這幾天總是感到煩躁不安。
她擔心展飛的媽媽知道駱欣玥做試管嬰兒后來鬧。
展媽媽一心想要駱欣玥自然懷孕給她生個金孫,不接受試管嬰兒。
駱欣玥回到家已經十點多鐘了。
她去敲展飛的房門好幾次,展飛都不開門。
駱欣玥也就沒有再去理會他。
她今晚要早點休息,明天去律所安排好工作,有些案子還沒有那么快開庭的,她就讓萬小菲先去收集好證據。
駱欣玥第二天早上去到律所。萬小菲和葉喬來向她匯報說有很多女客戶對于她在電臺直播間說的話很不理解。
她們說駱欣玥已經沒有了以前讓渣男凈身出戶的狠勁。對她現在苦口婆心勸和的態度很不理解。
很多網友和女客戶吐槽駱欣玥變得物質,開始作了。
駱欣玥對萬小菲和葉喬說:“讓她們說吧!說夠了就自然冷下來,慢慢淡忘了。
萬小菲和葉喬面面相覷,把想說的話收回去。
她倆走了,駱欣玥翻開案例:
“我和我丈夫結婚20多年啦,因為平時的工作比較忙,所以對家庭的照顧比較少,后來我發現我丈夫很少回家,我才懷疑他出軌了,我通過查看他的手機發現他經常跟一個女的通話,而且發曖昧的信息。
后來我丈夫告訴我那女的釘子要起訴。就分割他的財產,他這時才將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的告訴我,并且承認了他。犯下的錯誤,我擔心我丈夫跟那女子的訴訟會影響到我的財產利益。該怎么辦呢。”
律師答疑:對于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你的丈夫跟。那名女子已經構成事實婚姻,但是重溫會導致婚姻該是無效。運氣你丈夫跟那名女子的婚姻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面對他們,兩人正在進行的財產分割訴訟,你也不要太擔心,因為我國婚姻法第12條明確規定了對重婚導致的無語。
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也就是說,因你屬于合法婚姻當事人,所以正在進行的訴訟不會影響你的財產利益,你可能擔心訴訟匯出。
寄了你跟丈夫的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你跟你丈夫的共同財產,是你們二人共同所有,如果未取得你的同意,你丈夫的單方土地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析第16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到財產處。處理的,應當準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獨立請求權的第三方參加訴訟,也就是說。
可以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身份參加正在進行的訴訟中,所謂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指的是對你正在進行的你丈夫跟那名你指尖的訴訟所涉及的財產的全部或一部分享有實體。權利,因此,為了避免正在進行的訴訟會錯誤的。觸及到。你跟你丈夫的共同財產,你有資格參加到訴訟中去,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件二:我的姐姐三年前認識了我姐夫吳某在他們相識之初,吳某對我姐姐很好,慢慢的他們兩人產生了感情,但是后來我直接考慮到吳某沒有房,沒有車,于是就打算切斷跟吳某的來往吳某從那時候起就變的很極端。
他經常威脅我姐姐,如果不跟他結婚,他就要向外界。我朋友圈。發我姐姐的裸照,我姐姐,無奈之下就跟他結了婚,現在我知道了這件事。他們已經結婚了半年了,我想問一下我現在可以代替我姐姐申請撤銷他跟盧某的婚姻嗎。
律師答疑: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1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測試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機遇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