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已經走到辦公室門口的駱欣玥聽到“昆明”兩個字連忙停下來,轉身回頭問吳迪:“是男的還是女的?”
吳迪:“男的。他還說他是律師,我剛想問他是哪個律所的。他卻掛電話了。”
駱欣玥第一時間想到唐家杰。
他和嚴樹仁現在還在昆明。
“林鑫,打過去問清楚是什么回事,也許與我有關。”駱欣玥說道。
林鑫回撥過去,對方很快就接聽。
電話那頭真的是唐家杰。
他說道:“林律師,我這里有一個案件涉及到你,你以前是嚴氏礦業公司的法律顧問,是吧?”
林鑫:“在我之后還有一個叫蘇丹鈴的法律顧問,你認識嗎?”
唐家杰:“認識,不過我只想找你。”
林鑫:“找我有什么事?”
唐家杰:“嚴總裁在昆明被打成重傷昏迷不醒,打他的人就是你們律所的駱欣玥。”
林鑫:“嚴子明這個種敗類、人渣就是欠揍,打得好!”
唐家杰見沒辦法說下去了,只好掛斷通話。
到了晚上十點鐘,駱欣玥準時連線電臺的直播間。
她打算先回答疑,壓軸時再做總結和道歉。
這時有一位聽眾打電話進來:“喂!駱律師,我想咨詢一個問題。我和我老公在2019年經朋友介紹認識并結婚,結婚前幾年我們關系還不錯,日子也過得很紅火,但是在去年12月份,我不堪從二樓跌落。腦部受到了重傷,記憶力嚴重下降,現在躺在床上不能動,什么也干不了,剛開始我以為我老公能細心照顧我的,后來我的病情沒有好轉,我老公就開始對我使用家庭暴力導致我的身體多處受到創傷,我該如何保護我的合法權益?”
駱欣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的配偶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系。
變更后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也就是說,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嚴重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家庭暴力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近親屬可以經過法定的申請宣告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撤銷監護人資格和確定監護人程序,將監護人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變更為近親屬,然后再由近親屬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離婚訴訟。
以此來維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第28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負監護人:第一、配偶。第二、父母、子女。第三、其他近親屬。第四、其他愿意承擔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過被監護人住所地的之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也就是說你父母是你的第一監護人。
如果你丈夫沒有依法放棄監護前后被依法剝奪監護權,其他人是不可能成為你的監護人的也就無權代替你去提起離婚訴訟,所以你需要通過特別程序來獲得你父母的監護權,然后再由他們代理你提起離婚訟訴以及保護你的合法權益,以免再受到家庭暴力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