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不好意思啊,常老師,我已經跟男朋友約了今晚一起吃飯,他現在應該在校門口等我了。”
何敏的表情有些尷尬,說實話,她心里是很愿意幫常歡這個忙的,畢竟很少有人會拒絕跟一個靚仔單獨相處的機會,就算吃不到,多看幾眼也是好的啊,要不是男朋友已經到了,說不定她會直接推掉那邊,但現在卻不行。
“好吧,那就沒辦法了!”常歡聳了聳肩道。
他不是沒想過做何敏的電燈泡,拆散一對是一對嘛,但她現在的男朋友是灣仔反黑組的,指不定就在見過他,萬一暴露身份就不好了,來日方長,還是徐徐圖之吧。
不過為了給何敏的男友上點眼藥,他特意將何敏送到了距離校門口不遠的地方,這樣從外面看,剛好能看到他的存在,卻看不清他的面容,至于這么做會不會太過卑鄙無恥下流了?常歡只知道有妞不泡的話,讀者爸爸們立馬就會跑路。
一直目送著何敏上了車,常歡才準備回停車場拿車,結果剛轉過身就看到了達叔那張胖臉,還猥瑣的對他嘿嘿笑著。
“常sir,泡妞啊?”
“是又怎樣?”
“沒,何老師挺好的,人長得漂亮還溫柔,特別有愛心,是個不錯的對象,不過你要小心,她男朋友可是反黑組的大幫(高級督察)。”
“那又怎樣?他夠我靚仔嗎?”
達叔頓時被哽住了,靚仔大曬啊?他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吃軟飯的小白臉了,想他曹達華鐵骨錚錚,從不受美色誘惑,打死都不會吃女人的軟飯。
看著神游天外的達叔,常歡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喂,該回魂了!”
“額,不好意思啊,常sir,人老了就容易走神。”達叔訕笑道。
“行了,別說那些有得沒有的,我叫你查的事查得怎樣?”
說到這個,達叔一下來了精神,道:“已經查到了,莊尼仔,家里是搞貿易公司的,父母經常不在家,沒什么人管著。”
“聽你這么說,他的嫌疑蠻大的?”
“是啊,就算不是他,也是他那些同伴做的。”
“我知道了!”常歡沉吟了一陣后,道:“你在這盯著他們,我去拿車。”
“沒問題!”
莊尼一行人終歸還是學生仔,根本沒什么警惕心,就連常歡跟達叔一直跟在身后都沒發現,就這還敢偷警槍?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了!
跟著這幫人胡亂轉了半個多小時后,見莊尼甩掉了其他同伴,只剩自己跟死黨兩人,常歡知道正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