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歡是生拉硬拽將郭振華給拖走的,在他面前,練過武的郭振華嬌柔得像是一個女孩子,半點反抗之力都沒有。
好不容易將郭振華從人群里拉出來后嗎,常歡才松開了他的手。
郭振華揉著被常歡勒出一條血痕的手,不滿的向常歡問道:“這位先生,我不認識你吧?為什么要攔著我找工作?”
“我只是不想你上當受騙,不就是工作嗎,我這多得是機會!”常歡道。
郭振華聞言一樂,道:“這么說,我還應該謝謝你咯?”
“不客氣,我就常歡,你以后就跟著我吧!”常歡毫不客氣的說道。
然而現實不是小說,加上兩人又是第一次見面,縱使常歡儀表不凡,郭振華又怎么會輕易相信他所說的?
當下提起行李轉身就走,剛走幾步,看著還在那使勁吆喝的董大千,以及他嘴里喊得一個月工資的介紹費,郭振華忍不住又猶豫了。
他緩緩的回轉,看著常歡,遲疑的問道:“你,能給我安排什么工作?”
常歡看了眼旁邊的十三姨,道:“先給我做陣子保鏢,你覺得怎樣?”
“保鏢?”郭振華皺了皺眉,道:“我是練過幾手功夫,但從來沒給人當過保鏢。”
“這有什么,沒有人一出生什么都會,學就是了!”常歡道。
雖然他這么說,郭振華還是有些猶豫,常歡看出了這點,又給他加了把火。
“一個月給你四十塊大洋!現結!”
常歡說完后,就從口袋了掏出了一袋子銀元,晃了晃,道:“要是你答應的話,我現在就能給你!”
四十塊大洋是什么概念?按照如今的物價,一塊大洋能買60斤大米,四十塊大洋妥妥的高薪,這要貼出告示的話,前來應聘的人怕是會搶破頭。
因此當常歡開出這個條件的時候,郭振華瞬間下定了決心,為了四十塊錢,干了!這年頭人命賤如狗,甚至連狗都不如,他郭振華又身無長物,想必還不止于讓人拿出四十塊錢來誘惑。
“這工作我干了!”郭振華咬牙道。
“好!”
常歡當下就從錢袋里數出了四十塊銀洋,塞到了郭振華手中,道:“從今天開始,你就先跟著戴小姐吧,負責保護她安全!”
“好的老板!”
郭振華是個機靈人,很快就進入了狀態,雖然還不清楚他這份保鏢的工作到底要做些什么,但裝裝樣子還是沒有問題的。
就這樣,三人一同往碼頭外走去,一路上,常歡詢問了一下郭振華的的家庭情況。
這才知道,原來郭振華是新會人,過來港島是想投親的,誰想到他才剛到省城,還沒來得及上船,就已經聽到了港島這邊親戚出事的消息。
搞得他進退兩難,這年頭可沒有退票一說,要不上船的話,這買票錢可就打水漂了。
無奈之下郭振華也只能抱著碰運氣的心思來港島闖一闖了,還好,剛下船沒多久就找到了工作,薪水還特別高。
可憐的郭振華并不知道自己因此失去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