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莊王妃的生辰是在九月二十八,到了這日,季家上下都早早起身,換上顏色鮮亮的衣裳,出門前往莊王府。
季婉自然也是一起去的,原本她還想著帶了程年和程家夫妻一起,但程年三人只要一想到去的是王府,就連連擺手。
季婉想著,總是需要一段時間讓他們來適應京城的生活,便也沒有強求。
換好衣裳之后,陸氏看著自己的手,笑著道:“如意,你準備的回春胭脂膏還真是好東西,還有那兩張方子也確實是保養良方,回京還不到一個月,你看我這手,已經比剛回來的時候柔嫩白皙許多了……”
剛回京之時,陸氏每日里穿衣裳都得十分小心,倒不是因為十年沒穿過華服所以才小心翼翼的,而是防止自己粗糙的手會將身上的衣服刮得脫絲。
但用了兩張方子,以及那回春胭脂膏之后,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原本滿是老繭的手變得白嫩了不少,雖然還比不上從前,但至少也不用擔心手上的老繭會刮花了衣裳。
說到這個,李氏也連連點頭。
“聽說這回春胭脂膏是專供宮里的貴人們用的?”李氏道,“說起來倒也確實有奇效,也難怪宮里的貴人們會這般看重了。”
身為女子,就算已經不再年輕了,但誰不愿意盡可能的將自己保養好呢?
攬鏡自照時,當然是誰都愿意看到一張如花般嬌艷的臉。
別說陸氏和李氏了,就是劉氏,在這一點上也是一樣的想法。
當然了,要說變化最大的,還是季婉。
季婉比季卿還小了一歲,但這十年來在嶺南過的也確實是苦日子,回到京城的時候,比起季卿,季婉看著至少要老了十歲。
但季婉到底還年輕,兩張方子加上回春胭脂膏,只是短短一月,就已經讓她有著幾乎脫胎換骨的變化了。
有時候程年看著季婉那張已經恢復了白嫩的臉,甚至不由想著,若是在嶺南的時候,季婉是現在這個樣子的,只怕他根本就沒有勇氣出現在她四周,更何況是娶她過門了。
季婉與程年雖然才成親不久,但對于程年她也是有些了解的,只見著程年的眼神,她就知道程年在想些什么。
當初既然決定了要嫁給程年,不管那是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決定的,但這都是季婉出于自己的意愿決定的,沒有任何人逼她,所以她也是真的想要與程年一起相守百年的。
為了打消程年的疑慮,季婉特意與他說了她的打算。
“過完年后,我們就搬出老宅,到時候我們重新買個宅子,便也算是把家置下來了。”季婉道。
過完年后搬出去,這是季婉的決定,她也早就已經與劉氏和陸氏李氏說過了。
李氏雖然不舍,但季婉既然已經出嫁了,也確實不可能長久的住在娘家,而且反正也都是在京城,想要去看季婉,或者季婉回來看他們也都方便,便也點頭同意了。
程年一聽這話,心頭自然是松了口氣的。
這段時間住在季家,吃穿用度與他們從前相比無疑都是天壤之別,但他和程旺錢氏心里不自在,甚至是覺得有些憋得慌,這也是事實,若是能夠搬出季家另外安家,那當然是再好不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