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烏龍事件!
聽到李羨充滿冤屈和氣憤的喊出自己就住這兒后,林允兒、徐賢、經紀人和兩個警察都愣住了。
雖然他們都信了,但也有可能是,李羨其實是在說謊,只是想讓警察放開他然后趁機逃跑。
所以,為了防止這種事情發生,警察并沒有放開他,而是直接按著他問道:“你有什么證據能證明你住這兒?”
“我剛租的房子就在五樓,兜兒里有鑰匙、單元樓的門禁卡,還有房東的電話,你可以把他叫來,讓他給我證明。”李羨忍著怒氣和疼痛,痛苦的解釋道。
聽李羨這么說,兩個警察趕緊把他兜里的東西都掏了出來,果然掏出了鑰匙、門禁卡和一張紙,紙上有個銀行賬號和手機號碼。
同時,警察也確定李羨身上沒有武器了,所以就放開了他,然后撥通了房東的電話。
其實,不用把房東叫來,林允兒和小賢就已經知道自己惹了禍了,對視一眼后低著頭站在那兒都不敢抬頭。
經紀人也很尷尬,他感覺可能是因為少女時代太火了,所以小賢有點兒飄,人家只是回家,小賢居然誤會人家跟蹤她。
不過,有警惕性還是好的,總比大大咧咧的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強。
沒一會兒,房東來了。看到李羨抱著胳膊,一臉痛苦的坐在地上,房東的臉都白了。
他表面上是房東,實際上就是大韓集團的人,看到大少爺這明顯是受傷了,他三步并作兩步跑到了眾人面前。
他剛要過去扶李羨,并開口質問警察這是怎么回事,就被李羨一個眼神給制止了。
李羨又不傻,看到這個人的表情就知道他肯定是自己那個便宜爹派來的房東了,于是連忙看著他,特別輕微的搖了下頭。
既然大少爺都“發話”了,“房東”就立刻變成了房東。
多余的就不贅述了,反正三言兩語過后,李羨是這兒的租戶這件事就得到了證明。
這樣一來,林允兒、徐賢和她們組合的經紀人就徹底尷尬了。
警察也無語了,人家本來就住這兒,總不能你是明星就不讓人回家吧?平白無故就冤枉人跟蹤你,這明星也太不講理了!
這樣想著,警察看林允兒等三人的眼神瞬間就變得有些厭惡了。
林允兒和徐賢低著頭沒看到,但經紀人可看的一清二楚,連忙給警察和李羨鞠躬說道:“對不起,對不起,這次是我們的錯,我給您們道歉,有什么損失我們一定賠償。”
尷尬、緊張的林允兒和徐賢也反應過來了,連忙給李羨鞠了一躬說道:“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們誤會您了,您的傷嚴不嚴重?我們送您去醫院吧!”
這下輪到李羨報仇了,理都沒理林允兒和徐賢,直接朝警察喊道:“我報警!”
然后用沒受傷的左手指著林允兒,氣憤的說道:“她,拿棒球棍打我!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去調監控錄像!”
聽到這個,林允兒等三人的臉瞬間白了!
在南棒國,只要動手打人了,打人者就會被認定犯下了暴行罪。
如果受害者傷的嚴重,暴行罪就會升格為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