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陪一個油膩的老頭子,她寧愿找全旭。
與全旭來到酒店,全旭化身為狼,差點把她折騰散架了,在她沉沉睡去的時候,全旭卻走了。
“吃干抹凈不認賬了嗎?”
謝琳的手摸到一個硬棒棒的東西,她拿起來一看,居然是一塊金錠,足足有一斤多的金錠。
……
全旭來到明末,是被三娘推醒的。
他回來的時候,三娘正在睡著了。
“相公,相公!”
全旭盯開眼睛:“怎么了”
“有個差人找你!”
三娘有些擔憂。
自古以來,草民怕見官。
當然,差人也就是衙役。他們其實根本就不是官,然而,在草是百姓眼中,他們卻如狼似虎。
全旭有些疑惑,就打著哈欠,開始洗漱。
不多時,那名差人出現在全旭的面前,他身后還帶了一個駝背的老人,胡子和頭發都白了。
全旭定眼一看:“你是……楊……”
“哈哈!”
楊陸凱得意的笑了笑道:“全公子還記得卑下!”
此時的楊陸凱穿著一件青色的官服,戴著幞頭,人模人樣。
楊陸凱其實并不是衙役,而是盧象升的親隨,他職事則是知府衙門下面的經歷司,他擔任的是正九品經歷知事。
當然,宰相門前七品官。楊陸凱這個九品經歷知事,見了八品縣丞照樣昂著頭。
“楊知事駕到,不知所為何事?”
楊陸凱抽了一下鼻子,指著身后的老頭道:“這是此間房子的房主王敬祖!”
王敬祖這個時候,哆嗦著,將房契和周圍的地契恭恭敬敬遞給全旭:“小老兒這幢房子,閑著也是閑著,就送給全公子了!”
王敬祖還真不敢不送,知府大人讓人通知他,他若不識象,那么下場絕對會無比凄慘。
“這怎么好意思,這樣吧,多少錢,你說個數!”
全旭有些奇怪,這個房子埋了五千兩黃金,可是看著王敬祖的樣子,怎么也不像有錢人啊。
他的皮膚干裂,像樹皮一樣,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葛布做的棉衣,看著上面的油光,估計也有好幾個年頭了。
“不用,不用!”
全旭朝著三娘擺擺手道:“你去取幾件棉衣過來!”
三娘與丫丫一起出去,不一會兒就每個人抱了兩件棉衣走了進來。
“這四件棉衣,應該值幾兩銀子吧!”
王敬祖的眼睛亮了起來,全旭一文錢不給他,他也不敢反抗,可關鍵是全旭給了,他就可以接著。
這一件棉衣放在市場上,估計要五六兩銀子。
事實上,明朝屬于手工經濟,布帛和成衣的價格一直都很貴。在盧象升看來棉衣只值三四兩銀子,因為他買衣服,別人都是半買半送。
四件棉衣二十多兩銀子,這幾間泥土房不算地皮,建的時候,花不到十兩銀子,就是鄉里鄉親過來幫忙,用了一個多月而已。
王敬祖抱著棉衣,歡天喜地的離去。
這個時候,楊陸凱將一份告身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看著告身,只見上面寫著:“全旭,男,原籍湖廣龍山,現籍大名府大名縣金堤鄉,旭矜貧恤獨,救災恤患,樂善好施,家境殷實,現委任大名縣金堤糧長!”
上面還蓋著知府衙門的大印。
“啥意思,我成了糧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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