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青磚
“對于不聽勸阻,執意強闖女人坊的男人,不管他們是誰,有什么高貴的身份,就用你們的鋼叉,叉出去!”
全旭接著道:“任何人在里面搗亂,也同樣趕出去,并且列為黑名單,永遠不讓他們進入女人坊!”
“是!”
“換裝!”
隨著全旭一聲令下,四十二名保安隊員馬上出列,拿起防刺服,相互幫助穿戴起來,用了一刻鐘的時間,眾人穿戴完畢。
黑色顏色的防刺服、黑色的防爆盾牌、黑色的警棍、整齊統一,顯得頗有氣勢。
明朝與后世不一樣,后世男朋友或者老公,可以光明正大的陪著女朋友或老婆前往內衣店里試內衣。
在明朝的社會風氣是完全不行的,全旭已經來到明末三個多月了,他除了二娘、三娘、辛月、紅塵、無雙、湯邱氏以及莊里的婦女以外,沒有見過其他女人,大家閨秀更是一個也沒有見過。
像小說里寫的那樣,與某個大家閨秀邂逅……
看來是非常可能的。
全旭也要入鄉隨俗,考慮明朝的社會風氣與風俗。
三娘拿著這種鋼叉,開始耍了起來,她指導眾保安隊員開始二人合擊,三人合擊,盾牌壓迫以及夾擊之術,指導女護衛隊們演練合擊之術,
這個時候,全旭才開始正式參觀女人坊的其他區域。
與后世的商場不同,明朝的商鋪也是院落。
都是四合院布局,由于這座商鋪是從黃府購買的,而布局全旭也沒有時間大動,這里擁有獨立的六個院落,中間走廊,其實兩家商鋪的隔墻,被推倒重修的。
首先進入鞋帽區域,這是一座主屋七間,廂房各三間的院落,全旭廂房的墻壁上鑲嵌著雁足銅燈,燈形如大雁孤足,股托起環形燈盤,燈盤里有三支燈柱,同時點燃三支大燭,將屋里照耀得明亮如晝。
展覽的柜臺上擺放著各式各樣的高跟鞋,各式各樣的女式手提包,鑒于明朝對于真皮真不稀罕,無論是什么羊皮、鹿皮、小牛皮,包括什么鱷魚皮,全旭委托蕭桃采購的提包,清一色人造革。
反正,真皮有價,人造革在明末無價。
起初全旭以為,明朝貴婦不用提包,事實上,古人比全旭想象的要時尚。
《詩經·大雅》曰:“廼裹餱糧,于橐于囊。”“包”最早并不叫“包”,而是叫“佩囊”。
佩囊是古代使用最早、流行時間最久的包,像鑰匙、印章、憑證、手巾一類必須隨身帶的東西,大都放在這種囊內。因為外出時多將其佩戴于腰間,故謂之“佩囊”。
古代的包也有大小之別,漢代學者毛亨稱“小曰橐,大曰囊”;制作材料也不一樣,有皮包和布包之分,春秋時期用動物皮革制成的包稱為“鞶(pán)囊”。
明清時代,隨著新物件的出現和使用,包的款式和功能也越來越豐富。如放錢放物的多用包“褡褳”、放煙絲的“煙袋”、盛放扇子的“扇囊”、盛放掛表的“表帕”、裝飾價值更高的“荷包”等。
其中“褡褳”為雙層袋子,中間開口,兩頭放錢,使用時從中間對折,搭于臂膊上,故又稱“搭膊”。因為搭膊多用來裝錢,民間干脆呼之為“錢袋子”。因為“袋”與“代”諧音,常用之贈人,以討“代代有錢”的口彩。
古代女性最喜歡的包是“香囊”。香囊又稱“薰囊”、“香袋”,用布帛制作,里面放的不是物什,而是香料一類東西。由于香囊既可作為飾物又能散發出令人愉悅的香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