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議會在全旭的見證和操作下,明確規定了十五條約法,首先是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無論是個人,還是官府,都不得隨意不經許可,闖入百姓家中。哪怕百姓的房屋,四面漏風,風能進,雨能進,野獸可以進,唯有人不能進。
其次是軍人的待遇,得到明確保證,侮辱軍人將以以下犯上治罪,但是軍人犯罪,由軍紀官核查,明確罪行,明正典刑,但,絕對不得任由個人或官府私自處理。
接著就是整個遼南,武器鎧甲持有合法化,任何人可以向全家軍購買鎧甲、軍用弩機、火銃、破軍刀、長槍、長矛、盾牌等武器裝備,但是,武器裝備卻不準持有上街,需要外出攜帶武器裝備,必須向所在甲、保、鎮申請,獲得批準以后,方可持軍械外出。
無論是軍人還是工匠,或者商賈,任何人戶籍將一視同仁,擁有子女受教育,擔任官員、做工等權利。
接著,整個遼南沒有免稅階級,包括全旭在內,所有人。像軍士、工匠、商賈、都要納稅,月收入低于八百文,享受免稅。
任何單位雇傭百姓做工,最低收入不得低于五百文。
……
經過三天的開會,剛剛開始大家畏懼全旭的權勢和威嚴,還不敢開口,后來,隨著全旭把會議主持權力交給了議長沈明澤。這個時候,會議開始熱烈起來。
爭吵越來越激烈,總算將所有的事情談好,大家基本保證一致。
只是誰也沒有預料到,按照全旭這種搞法,遼南已經是國中之國了。
當然,也不代表他們不知道,只是他們不想反駁,作為一個試點,試驗一條可供大明前進的道路,也是很多人的理想。
比如說郭洛甫。
其實,要說全旭對于遼南的未來,他也沒有明確的想法,再建立全氏王朝?
但是,官僚的反撲是非常兇猛的。
強硬如老朱同志,他一樣沒有取得成功。
朱元彰出身貧寒,他見了太多民間疾苦,并沒有像其他皇帝一樣,開國之后,或與門閥共天下,或與士大夫共天下。
他的理想是天子與庶民共天下。
這個理想,非常崇高,卻被官僚集團強烈反撲,他殺了很多官員,卻沒有把官僚集團擊潰。
無論是藍玉案,還是胡唯庸,在史籍上留下他們是疑似造反。
事實上,老朱也知道他們不可能造反,可關鍵是,他們的那種政治理念與老朱相左,老朱無法勸導他們改變主意,只能殺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