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旭頭大如斗,解釋不清了,醫護兵照顧男兵沒錯,可是照顧也不是這種照顧法。
不過,誤會解釋開來,全旭也知道怎么辦了。
首先是,全旭以本人的名義,進行公告。
全家軍招募的是女兵,不是營記,而是救死扶傷的女醫護兵,工作職責就是負責救治和照顧傷病兵,最好的是外傷醫治基礎,如果有家傳醫術,那就最好不過了。年齡可以放寬到二十五歲。
最好是未婚,其實結婚的女人也沒有人愿意去,在這個時代可沒有什么避孕措施,基本上都是頭年成婚,次年生娃。
經過這次澄清事件以后,全家軍招募的女兵工作,雖然依舊有顧慮,不過,卻有不少女子偷偷跑出來。
全旭帶到遼東的不僅僅是經濟的發展,還有的就是婦女解放運動。
其實,明代對于女人的禁錮,比如說裹腳這種惡習,主要是體現在士紳大戶身上,就連朱微媞也是因為在皇宮里不受待見,享受不到這種富貴待遇。
因為大戶人家都喜歡裹腳,他們不會喜歡那種大腳的女人,所以,全旭才沒有看到朱微媞長著一雙畸形的腳。
現在遼東已經不準裹腳了,如果強行裹腳,那就罰錢,而且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可以罰的傾家蕩產,比如說,該女子八歲,開始裹腳,第一年罰款就是一兩,第二年就是二兩銀子,第三年就是四兩銀子,第四年就八兩銀子,第五年就是十六兩銀子。
如果該女子出嫁,那么這個費用就是婆家和娘家共同承擔,各一部分,這樣加罰的辦法,就是家里有千萬兩銀子,也不夠罰的。
后來,全旭知道這是程敬賢安排過來的青樓女子,青樓女子賺錢比全家軍的月薪高得太多了,所以平時也沒有人過來應征。
最讓全旭奇怪的是那名青樓女子。她就是那個身材嬌小,皮膚白皙,長著一張娃娃臉的妙兒,妙兒自然是她的花名。
據說她的本家名字叫王巧云,父親是一位救死扶傷的郎中,只不過三年前的時候,她的父親王云逸在治病的時候,治死了一個人。
那個人還是當地的大族,對方家里不依不饒,王云逸沒有辦法,只好把王巧云賣了十二兩銀子,賠給對方當喪葬費。
于是,王巧云就成了全家軍的第一個在冊女兵,第二名在冊女兵則是顧小曼。
這個顧小曼也算是出身悲劇,她是一個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給了同鄉張財主的傻兒子為妻。
可是婚后發現,那個傻子不能行人道,偏偏,她的公公張財主,也是一個心懷鬼胎的人。顧小曼受的教育,自然知道禮義廉恥,一旦這事事發,她只有死路一條,而且還會讓父母蒙羞。
于是,她逃了假裝尋親,登上了遼東的移民船,一個人來到了遼東。這就要說遼東政策的另外一種不平等。
遼東移民是男子可以獨立成戶,女子要么跟隨父母,要么跟隨夫家,自己是不能獨立成戶,也就意味著,她就算是想自己種田,也沒有機會,只能依靠打工生存。
然而問題是,她的夫家張財主聽說她來到遼東,已經派人找到,無奈之下,他主動要求加入全家軍。
全旭望著顧小曼道:“你就放心吧,本侯以及全家軍十八萬兄弟們,都是你的堅強后盾,他要是敢找過來,打死無論!”
于是,全家軍女兵,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外一個極端。
參加全家軍的女兵,要么就是因為叛逆,要么就是因為生活不如意,要么就是對于自己命運感覺不公平,想要改變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