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牛金星的統計,被拐賣的孩童,男童之中將近三分之一,會被賣給不能生育的人家,充當養子。養女、童養媳這一類女童也接近三分之一,其中三分之二略少,則會被賣給大護人家。
從小培養,也有一部分賣給青樓妓院,或者培養揚州瘦馬,以及書童培養院。書童在這個時代,僅次于揚州瘦馬般存在。
因為有些讀書人,比如說侯恂,他們不僅僅喜歡女人,連男人也不放過。
全旭突然回想起八三嚴打事件,后世不少自媒體和營運號,經常會發布,某某人因為嚴打而死。
事實上,在全旭看來,這場嚴打是必不可少的,是必須進行的一場專制整治行動,很多說會說,因為騷擾女性被搶斃的冤枉。他們并沒有站在那個時代去想想,在那個時代,還有很多女性,因為受到了不法份子的傷害,自尋短見。
全旭決定進行鼎新元年的嚴打工作,這個嚴打工作,不針對打架斗毆,只針對拐賣兒童和婦女,同時也包括拐賣、誘騙成年男性。
因為,全旭在牛金星的調查報告同時還發現了,一些私營煤窯或磚廠,為了謀取暴利,圈養著打手,看管奴工。
這些奴工,大都是被高薪誘騙過來的,在后世,可沒有拐賣成年男子罪,但是成年男子也不是萬能的,也是弱勢群體。
法律針對的弱勢群體,其實是有歧義的,比如老大爺老大媽,在廣場舞、商場里、大賣場、公交車上,戰斗力驚力。偏偏被定義成弱勢群體,毫不夸張的說,一些廢柴男女,身體素質差的要命,真打起來,還真不是老大爺和大媽的對手。
男人也是同樣,一個人對一個人,或者沒有問題,但是,一群人對一個人呢?拐賣不成,直接變成明搶,一些男子也不得不就范。
在春節之前,全旭就召開立法委、法院、公安局相關部門進行會議,研討對于拐賣兒童和議罪。
好在,大明律本身對于拐賣兒童罪的議罪就非常重,對于人販采取凌遲之刑,人販子家屬即便不知情也逃不過株連處罰,沒收全部家產后再流放兩千里;至于參與虐童的從犯,也死罪難逃,最輕量刑即為殺頭之罪。
例如當時有一罪名為“采生折割”。通俗的說,就是故意致使兒童殘疾,犯罪人一旦被抓獲,不論主犯從犯,均判以凌遲之刑。
因為法律上的定義不同,全旭也不需要讓立法委,緊急修改法律了,直接按照大明律執行就可以了。
對于鼎新朝的這一次嚴打工作,也是全旭一次全國范圍之內的嚴打工作,在中央公安部部長孟兆祥擔任專項嚴打領導小組組長,錦衣衛指揮使全干,玄鷹衛指揮牛金星分別擔任專項領導小組的副組長。
內閣大臣、各省部官員,兼任領導小組組員,各省、府、州、縣必須全力配合整治,當然,為了避免出現冤案、錯案,全旭命****,充當臨時老師,針對專項領導小組成員進行業務培訓。
在最新一期的《大明時報》上,既沒有刊登關于南京驚變的蛛絲馬跡,也沒有刊登任何關于尼羅河議罪事件。
不過在副刊,刊登了一期,隸屬于南洋開發公司的遠洋萬石運輸大船“石景山”號,遭遇奧斯曼帝國海軍的襲擊,造成兩員船員受傷,若干貨物受損失……
這件消息,大部分人都被拐賣嚴打吸引住了,紛紛猜測會不會影響到自己的利益,而海倫娜卻看出了不尋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