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么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律師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只有一委托事項違法;二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三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一師才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你符合哪條哪款?”
我有理有據、戳戳逼人的問靜飛。
靜飛笑了笑,一本正經地說:“法條張口就來,倒是背得挺熟的,佩服佩服,但你為何斷章取義不背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委托人可以拒絕已委托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呢?”
見我無言以對,靜飛繼續說:“我已說服了夏琉璃和蔡局長解除和我們的委托合同,重新委托馮偉律師幫他們打這場官司。馮偉可是專業的刑事訴訟律師,己在刑事訴訟領域立樹了一定的威望,這個案件轉給他代理我最放心,你覺得呢?”
“馮偉律師?我們所的馮偉嗎:?”我驚叫到。
“是的,你認識?”靜飛驚訝他看了我一眼。
我們律師雖然有上百名律師,但律師們基本上都是有事才來律所,平時都很少見面。
說真的,在所里工作快一年了,除了所里的前臺、行政、人事、財務人員外,其他人我還真沒認識幾個。
馮偉律師也是我今天才剛剛認識的,雖然之前就聽過他的大名。
“哦,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無話可說。”我底下頭,表示還有不滿。
“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總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事事親辦。那么多部門法,上萬條法條,誰能全部都研究透了。就是你研究透了你也沒時間再辦理案件了呀,你說是不是?”靜飛開始給我講起道理來。
“其實,在辦理蔡局長案件的過程中,我已經推掉三四個大戶的案件了,任何事情都有得必有失!”
“什么?你推掉了三四個大戶?”我驚訝地看著靜飛問。
要知道,他所說的大戶都是索賠款在二三百萬的投資者,這損失確實不小呀!
“哦,原來是這樣呀,你為什么不早點說?”
我有些不好意思了,沒想到靜飛為了幫我辦夏琉璃委托的案件竟然付出這么大!
“沒事,當時夏琉璃認定了你,如果不是因為你,我也不會接下她的案件,算是幫你解圍吧。當然了,也想讓你體驗一下辦理其他案件的樂趣,好讓你再做做選擇。畢竟人只有做自己真正感興趣的領域才能更好地發揮潛能,做出突出成就,你說是嗎?”
靜飛說的很坦然,也很認真。
沒想到靜飛還有如此胸襟,真是夠大氣,夠男人!
“這么說,夏琉璃的案件你沒收他們律師費了?”
“全程免費,分文不收!怎么樣,夠爽氣夠,夠無私奉獻吧?”說完,靜飛笑了,笑得象個孩子似的天真而無邪。
時間就是金錢,這句話雖然有些功利,但用在律師身上再恰當不過了。
夏琉璃和蔡局長的案件我和靜飛花了大半年時間,抽絲剝繭,一步步找出證據,挖出真兇,最后卻將戰果拱手讓人,這不是哪位律師都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