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都同為富二代,有著很多共同的愛好和煩惱,所以更容易相知相惜吧。
在交往中,靜飛才知道風秋懿其實也并不象他表面看上去那么玩世不恭,而是一個很有理想和抱負的人。
大學畢業后,靜飛去了美國繼續學習,而風秋懿則直接進了金融領域,并且很快便成了金融領域的領航人物。
但五年前,風秋懿投資設立的金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被告上法庭,靜飛正是此案原告方的代理律師。
當時風秋懿找到靜飛,希望他成為金豆投資的代理律師,但被靜飛拒絕了。
那個案件,最約以靜飛勝訴,金豆投資總共賠償投資者5億人民幣而結束。
自那以后,風秋懿和靜飛之間的關系便開始疏遠起來了。
靜飛說,如果當初他解除和投資人之間的合同,轉而代理被告方即風秋懿“金豆投資”的案件,以他的能力,至少可以讓“金豆投資”少賠償2.5個億!
風秋懿太了解靜飛的能力了,這也正是他生氣的原因。
而對靜飛來說,投資者面對上市公司,總是處于弱勢地位,弱者的公平正義更應該得到保護,任何人、任何企業不管實力強弱,都應該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
“任何人都喜歡錢,毫無疑問,錢越多越好,但賺錢絕不能以踐踏心中的正義為代價!”
這是靜飛對我說的,我覺得很有道理,非常適合我們律師這個群體。
律師應該是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者、捍衛者和踐行者,而不應該是法律漏洞的利用者和法律權利的尋租者!
法律有法律的尊言,需要人們的信仰,需要全社會的遵守。法律對律師而言,就如衣食父母,維護它的尊言和權威,應該是毎位律師一生義不容辭的使命!
“愿意拼盡全力實現夢想的人,是幸運的,也是幸福的。哈佛校園的大門己向你敞開,法學專業最快修滿學分是七個月,接下來就看你的了,我在上海等著你創造奇跡!”
這是靜飛離開美國時對我說的,我也希望我能創造奇跡,因為時間對于律師來說,不僅僅是財富,更是機會、期望和責任!
我們每天都分秒必奪的分析案件,研究法條和判例,撰寫文書,為的就是在開庭的那一刻為當事人爭取到最大的權益!
有所為,而有所不為,絕不利用法律為違法者保駕護航,這應該是每一位律師都持有的姿態、共識、底線和尊言。
這也是我成為獨立執業的律師后,第一要遵循的規則。
知識無國界,經驗需傳承,我只希望在哈佛這所世界頂尖的學府中,能讓我找到法律的真正內涵、意義和價值,律師的神圣職責、使命和存在價值。
然而,現實是殘酷的,首先是語言上的障礙。
雖然我的英語水平在國內己算佼佼者,然而聽過一周課才發現,很多法律專業術語我還是聽不懂。
為了跟上課程,我不得不加班加點拼命地查單詞、背單詞、借閱同學的筆記。
有時候,還私下找代教老師討論,以加深印象。找同學聊天,以加強自己的英語口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