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案件都已經收到對方上訴狀,進入二審階段;40%案件一審已經判決,暫時還未收到對方上訴材料;20%己經開庭,還沒收到法律一審判決。
而一審己經判決對方未上訴的當中,有50%己達成付款意向。
也就是說,被告不上訴的這部分案件,當事人很快就能拿到賠償款了。
“您好,您叫什么名字,我先幫您查一下您的案件狀態。”
“楊子洋!”
“好的,您稍等!”
經過查詢,他的案件己經開過庭,目前就等判決了。
不會吧,又一個違約的!
“您的案件法院馬上就要判決了,您私下調解是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承擔違約責任也無所謂,反正賠償款我已經拿到手了,等你們都等了幾年了還沒有結果,我已經等得不耐煩了!”楊子洋得意洋洋的說。
“我們起訴金額是6.6萬元,正常情況下違約的我們仍按起訴金額收取律師費,因為是您違約在先,這個案件正常判決的話不會少于6萬,全部支持也有可可能的。”我耐心的向楊子洋解釋。
“不會吧,我調解才拿到1.5萬元,您卻按6.6萬元收律師費,這我接受不了!”楊子洋似乎有些慌亂了。
“這樣吧,您的情況我向領導反映一下,看能不能給您優惠一些,一會兒我給您電話!”
“好的,謝謝了!”
接完電話,我急匆匆去了靜飛辦公室。
靜飛辦公室的門開著,我老遠就聽到他打電話的聲音。
到了門口,我禮貌性的敲了敲門,靜飛點了點頭,示意我進去。
等了幾分鐘后,靜飛終于掛了電話。
“你這兩天很忙嘛,發你幾次微信都不回?”
“啊?我……這兩天沒怎么看微信,不好意思哈!”
“找我什么事?我看現在只有工作上有事你才主動來找我,是不是?”靜飛苦笑著對我說。
“找你確實有事。又有一個違約的……”
我一五一十地把楊子洋的情況對靜飛講了一遍。
靜飛想了想說:“那就按調解金額收律師費吧,這個案件訴訟費是他自己付的,就不用再返還我們,趁法院現在還沒判決,讓他自己去撤訴,解除委托可以,但后續案件我們不再代他處理,所有責任由他自己承擔就可以了。”
“好,知道了!”
說完,我轉身準備回辦公室去。
卻被靜飛叫住:“中午一起去吃午餐吧,好久沒陪我了,我有話對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