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了一下過去,凌菲云繼續看書。
第二章五月花,三毛與欺負荷西、惡意拖欠薪水的老板漢斯對陣,看得凌菲云止不住笑了,非常痛快!
對待惡人就是要這么直接無畏,不然對方會得寸進尺。果然漢斯把欠的薪水支付給他們了,對待三毛的態度也變了,他不敢再得罪三毛。
凌菲云想到自己,從小被打罵,從小就壓抑著自己的情緒和思想,不敢反抗凌平安,導致了她從骨子里怯懦自卑,就算遇上不平事,明明心里憤怒極了,卻也多半是選擇隱忍。
就像在面對凌平安的時候,雖然她現在長大了有了自己的見解,她覺得凌平安不對,可最多也只是選擇疏遠他,不理他這種無言的抵抗。
班上同學嘲笑她,欺負她,她只能在心里痛苦的掙扎,卻從來不懂去正面剛回來,去維護自己的尊嚴。
凌菲云突然很羨慕三毛,這種敢愛敢愛,直接大膽又灑脫的性格,不正是自己所欠缺的嗎?
晚自習結束了,凌菲云戀戀不舍地把書放進書包里,走出了教室。出了校門,一陣寒風襲來,她情不自禁地打了個寒戰。
很冷,卻神奇的讓她混沌的大腦清醒起來。這一刻她突然想明白了一直困擾著她的那件事,馬文濤說不能光憑自己的喜好辦事,得迎合觀眾的喜好。
對于馬文濤的觀點,凌菲云承認他說得有一定道理,生活在這個現實的世界里,我們身為社會的一份子,總是需要去顧忌別人的想法,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行事。
但是道理都懂,情感上她無法接受。她只是想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如果純粹為了圈粉,為了賺錢,而一味地迎合粉絲,失去自我,那樣真的有意義嗎?
也許馬文濤并沒有錯,但她還小,不想讓自己的青春過早的葬送在世故與現實里。
正如自己曾經對駱冰河說過的一句話:想要在十幾歲的年紀里,做一件八十歲時想起來還會微笑的事情。
青春本就是充滿激情與活力,陽光而向上的,青春更是青澀而又瘋狂,恣意而又張揚的。
為什么要想那么多?為什么非要去迎合別人的喜好?為什么不能做自己喜歡的音樂?如果這一生,連青春年少的時候都不敢去拼去闖,等到年華老去,會不會遺憾終生?
十七歲的少女,決定任性一回。
馬文濤是一個三十多歲的成熟男性,凌菲云是一個十幾歲的青春少女,一個早已被現實打敗眼里只有錢財利益,一個還保留著這個年紀特有的純粹和天真,碰撞在一起,注定是理念不合,無法共存的。
心結已解,凌菲云仰起頭,嘴角微揚,刺骨的寒風也不覺得難以忍受了,她邁腿大步向出租屋走去。
視頻不受歡迎,凌菲云覺得可能是與本賬號現有粉絲群年齡不相符的原因。既然如此,那我就讓更多其他年齡段的人看到它。她相信自己,這么好的作品沒道理無人喜歡啊。
回到出租屋,凌菲云給駱冰河發信息:“我想宣傳一下咱們的視頻,我相信只要讓更多的人看到它,一定會得到更多喜愛和認同的。”
駱冰河正皺著眉頭,十指在電腦鍵盤上飛快移動著。突然收到凌菲云的信息,駱冰河眼神里出現了一絲掙扎。那件事,應該告訴她嗎?
按理說小丫頭作為當事人,具有知情權,可小丫頭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他真不想讓她再為這些齷蹉事費神。
有自己在,遲早叫那些躲在暗處的小人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