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時,祝大偉也趕了過來,重新向凌菲云拋出了橄欖枝。
“小凌啊,現在你身上的污名也洗干凈了,咱擇日不如撞日,趕緊把合同簽了吧?”祝大偉笑瞇瞇地望著凌菲云。
凌家人、駱冰河、馬文濤也情不自禁地看向了凌菲云。
凌菲云是個喜歡簡單的人,經歷這件事,讓她深刻地認識到了輿論的可怕,如果進入娛樂圈,只怕將要承受更多的流言蜚語,她心里已經做出了決定。
“恐怕要讓你失望了,我覺得自己并不適合娛樂圈,所以這合約,就不簽了。”
聞言,祝大偉張著嘴,一副受了驚嚇的模樣。
“如今你的名氣可是更大了,大家都同情你、心疼你,這個時候你以浮云妹妹的身份出道,你的起點就已經比絕大多數歌手都要高出一大截了。這樣的話,將來你的成就絕對是不可限量啊……”
可惜他說得天花亂墜、口若懸河,凌菲云卻始終不為所動。
祝大偉想拉同盟,這才發現原本那些被他說服的“同盟”已經紛紛反水了。
事實上凌英英非常的后悔,如果不是自己把自己沒法實現的理想附加在女兒身上,她就不會決定和金辰簽約,也就不會有這場禍事了。
凌艷珍和凌芳華等人覺得,妹妹將來賺多少錢不重要,是不是大明星,會不會讓很多人羨慕自己有個明星妹妹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妹妹過得開心、幸福。
而駱冰河,凌菲云的決定其實早已在他的預料之中,但他并不打算再去勸說。
這次的事不光是深深地打擊到了凌菲云,事實上他也并不好受。駱冰河不希望小丫頭被娛樂圈那一潭污水浸染。如果可以,他想找一塊凈土,把她圈在自己的保護傘下,不讓她受到一丁點的傷害。
金辰在凌菲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選擇了袖手旁觀,駱冰河深刻地認識到了資本的殘酷和無情。
小丫頭應該生活在陽光下,而不是污濁不堪、勾心斗角的娛樂圈。
而他,身為一個男人,卻不能退縮,因為他要披荊斬棘,在這個圈子里闖出一條血路來。用自己的成功,去守護她的一方凈土。
祝大偉無比后悔,當初就不該那么早放棄凌菲云。現在凌菲云堅決不肯簽約,他幾番努力后,也就不得不暫時打消了念頭。
好在駱冰河的合約,其實是當時在許總辦公室就已經簽下了的。雖然不能把三個人都帶回去,但有了駱冰河,也不算毫無收獲了。
駱冰河與馬文濤兩人不日就要奔赴魔都,從此三人小組正式解散。之前他們在抖樂上使用的那個賬號,粉絲好幾百萬,如今三人小組解散,而凌菲云對繼續經營抖樂號也沒有絲毫興趣,她現在一門心思就想著高考、學醫。
馬文濤覺得這么好的資源,就這么棄之不用太過可惜了,便找到祝大偉,想讓金辰公司收購這個賬號。
祝大偉想了想,答應了,和上面交涉了一番后帶來了好消息,金辰愿意出價六百萬買下這個賬號,從此這個賬號就將變成駱冰河個人專用的官抖了。
六百萬,三個人每人分到了200萬。雖然繼續經營這個抖樂號,肯定不只賺六百萬,但凌菲云絲毫沒感覺可惜。
以前窮,對賺錢有一種強烈的急迫感。但是現在有吃有住,雖然她現在擁有的資產相對于那些有錢人來說簡直是不值一提,但對凌菲云來說,已經相當不錯了。
她是個容易滿足的人,也沒什么野心,擁有三百多萬塊錢,對以前的凌菲云來說簡直連想都不敢想,所以她很滿足。